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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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大力推进公司实体化,不断克服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财务整顿和电价整顿,加强财务和产权管理,开展资本运营,落实各项经营目标,实现了全年的主要财务目标。
一、国家电力公司实体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1.提出了《国家电力公司实体化构想》,以保证这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推进,同时,在实践中注意从财务基础工作入手,完善国家电力公司本部企业功能,推进按企业机制和规律运作,目标是把国家电力公司建成一家控股型、经营型、现代化、集团化管理的国际一流企业。
2.自6月份开始,正式编制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财务报表,编报范围包括东北公司(分公司)和电网公司(分公司)。
3.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于7月份将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到1998年底的“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1778亿元上移到国家电力公司本部。
4.办理完毕国家电力公司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包括国税、地税)、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国家电力公司经营所必需的法律文件已全部具备。
5.国家电力公司从7月份开始作为企业照章纳税。
6.完成了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固定资产管理...
1999年,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大力推进公司实体化,不断克服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财务整顿和电价整顿,加强财务和产权管理,开展资本运营,落实各项经营目标,实现了全年的主要财务目标。
一、国家电力公司实体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1.提出了《国家电力公司实体化构想》,以保证这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推进,同时,在实践中注意从财务基础工作入手,完善国家电力公司本部企业功能,推进按企业机制和规律运作,目标是把国家电力公司建成一家控股型、经营型、现代化、集团化管理的国际一流企业。
2.自6月份开始,正式编制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财务报表,编报范围包括东北公司(分公司)和电网公司(分公司)。
3.按照财政部文件精神,于7月份将国家电力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到1998年底的“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1778亿元上移到国家电力公司本部。
4.办理完毕国家电力公司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包括国税、地税)、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国家电力公司经营所必需的法律文件已全部具备。
5.国家电力公司从7月份开始作为企业照章纳税。
6.完成了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其中《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签发并正式执行。
7.积极解决国家电力公司在国内外企业中的排名问题。经过努力,国家电力公司已被正式纳入国家520户重点企业序列,财政部已明确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国家电力公司单列,国家电力公司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户头已经建立,并已照章纳税;根据进入“世界500强”的要求,启动了按照国际惯例编制国家电力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研究编制工作,并完成了《世界500强与国家电力公司》研究报告,并争取在2000年使国家电力公司进入“世界500强”。
8.认真处理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如电网公司、东北公司、南方公司)改组设立中的财务问题,做好财产划分、财务关系的调整,过网费标准的核定等,初步确定了国家电力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为2000年将华北、华东、华中、西北电力集团公司改组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分公司积累了经验。
9.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和加强产权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将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改组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和将东北财务公司改组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工作,东北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重组的资产划转工作,国家电力公司驻深圳公司的合并重组方案已经批准并转入实施。在解决有关电厂资产划转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向中国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注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力争年内完成股权设置和股权上移。二是为切实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制发了《关于厂网分开改革中资产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资产重组以资产(或股权)转让和置换、为电力上市公司配股(资产证券化)、合并重组、债转股等方式展开。1999年,国家电力公司批准涉及重组的项目共28个,容量1071万千瓦,资产378.26亿元。三是按照“两改一同价”的总体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对具备条件的趸售县电力企业的收购、股份制改造或整体无偿划转。1999年计划代管趸售县1000个,实际完成代管1069个;完成公司制改组190个;完成乡镇电管站改革418个。四是加强产权基础管理工作,制定了《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金管理办法》;对国家电力公司拥有的产权,特别是国家电力公司本部对外投资进行初步清理,提出了《国家电力公司1999年上半年产权结构报告》,对国家电力公司本部投资结构及效益情况进行分析,从资本经营的角度,提出了调整产权结构的建议和措施。
二、整顿电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疏导电价矛盾取得积极进展
1.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清理、取消各种乱加价、乱收费360亿元,取消买用电权、超计划用电加价40亿元,合计400亿元,相当于每千瓦时电价下降5分钱。城市电力用户平均实际负担电费由整顿前的0.47元/千瓦时下降到0.42元/千瓦时,农村电力用户平均实际负担电费由0.67元/千瓦时下降到0.57元/千瓦时。
2.配合国家计委,研究审核了14个电网的调价方案,其中6个电网已经出台,8个电网正在签批当中。上述已出台和正在签批的电价调整标准平均3.58分/千瓦时,按一年到位测算,预计增加收入24亿元,将对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实际利润指标产生积极影响。
3.贯彻国务院办公会议精神,对部分铝工业等高耗能企业适当降低电价。13家铝厂平均电价由原来0.304元/千瓦时降为0.273元/千瓦时。据了解,这项政策对有色金属行业特别是铝加工企业扭亏为盈起到了积极作用。另据测算,这项政策使公司系统年收入减少4亿元,但为1999年下半年争取出台疏导电价矛盾的政策产生了积极影响。
4.在改革电价形成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一是着手上网、输配、销售“三段式”电价的研究,并初步形成了改革的基本思路。二是配合国家计委研究并上报国务院批准了《关于改革还本付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请示》,为城乡电网建设改造腾出了空间,并组织进行电价测算,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三是配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制发了《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力消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降价促销行为,开拓电力市场。四是开展了三峡电价研究,形成了三峡电站输电费研究阶段报告。五是配合国家计委研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指导城乡用电同价试点工作,并出台了差价还息政策。六是配合国家经贸委研究并初步形成《关于试行上网竞价的指导性意见》等。
三、大力开展财务整顿,努力实现财务管理现代化
1.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财务管理年活动,加快财务管理现代化进程。制发了《财务管理年活动方案》,针对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活动主题,突出工作目标,抓好工作重点,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财务管理年活动促进了财务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初步确立了在思想、组织、手段、方法和人员等五个方面实现财务管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建立国家电力公司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正式启动,拟定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框架》;《国家电力公司财务管理模式设计》研究课题已经开题;承担国家电力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研究中的财务战略研究的初稿已经基本完成;国家电力公司基本产权关系管理系统已正式启用。
2.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完善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一是修改和完善了《国家电力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上下结合的预算体系已经形成,各单位预算管理的组织、制度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监控,8月份在昆明召开了国家电力公司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座谈会,总结情况,发现问题,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重点抓了控制购电成本和关联交易、投资分析两项清理。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资产授权管理,落实出资者权力和经营者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了《国家电力公司资产经营考核办法的补充规定》,激励和约束机制基本建立;编制了国家电力公司第一份预算——1999年资产经营预算》,基本覆盖公司系统营运收支和资本性收支,资金投向重点是支持和促进结构调整;第一次将利润第六项指标以《资产经营责任书》的形式,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由公司总经理和各网省公司总经理签定。实践证明,这种方式较好地调动了国家电力各子公司的积极性,促使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上下形成合力,共同为完成经营目标而努力,是国家电力公司在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确保出资人到位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实践,符合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也符合电力企业的实际。
3.加大财务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监督的组织功能;主动配合稽察特派员的稽察工作,建立了与国家稽察特派员总署的联系渠道;配合国家审计署对华北电力集团公司进行农网改造资金审计;对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稽核,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项财务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1.实现了主要财务目标。国家电力公司系统1999年末资产总额8735.8亿元,负债总额4676.6亿元,所有者权益4059.2亿元,分别比1998年增长12.5%、10.5%、14.9%。资产负债率为53.5%,比1998年下降1个百分点。年发电量2706.6亿千瓦时,购电量6284.9亿千瓦时,售电量8179.1亿千瓦时。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798.3亿元,实现利税313.7亿元,其中实现利润86.7亿元。
2.各项经济政策基本得到落实。初步统计,因执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已落实的资金共292.6亿元。其中:经营基金转国家资本金118.1亿元;三峡基金、电建基金和供电贴费101亿元;农网改造国债转贷资金40亿元;财政拨补流动资本、所得税退税和小型基建资金9.07亿元;高等院校、中专技校的预算外资金返还1.18亿元;事业单位财政经费和房改经费4.9亿元;财政基建和技改贴息0.886亿元;下岗职工生活补助0.488亿元;技术开发费预算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落实技术开发费1.7亿元;协调解决天生桥、大化电站耕地占用税问题,减少税负6000余万元等;在落实税收政策方面,解决资本金上移后重复缴纳印花税问题取得了一定进展,涉及印花税总金额约1.25亿元;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债转股企业24家,其中,有9户企业已进入国家经贸委前三批推荐名单,涉及金额82.6亿元。
此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与所办企业脱钩的决定,把武警水电指挥部所属12个企业的脱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做好接收工作,区别情况,制定和落实方案。
(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供稿 吕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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