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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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各级林业财会部门紧紧围绕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业计财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抓住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和发展,较大幅度加大对林业投入和扶持力度的有利时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加强了财会规章制度的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在继1998年国家大幅度增加对林业的投入后,1999年国家对林业的各项资金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据统计,1999年中央安排的林业各项资金达到140.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其中:财政债券资金46.1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9.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27.92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2亿元,林业事业费6.1亿元,各项林业专项贷款49亿元。其中,增长最快的是财政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199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量为整个“八五”期间的10.19倍,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在整个国家基本建设资金中占3.54%,比上年增加0.68个百分点。
二、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规划编制及投入政策协调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指示,1999年国家林业局相继组织编制了《重点地区天...
1999年,各级林业财会部门紧紧围绕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林业计财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抓住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和发展,较大幅度加大对林业投入和扶持力度的有利时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加强了财会规章制度的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大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在继1998年国家大幅度增加对林业的投入后,1999年国家对林业的各项资金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据统计,1999年中央安排的林业各项资金达到140.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其中:财政债券资金46.1亿元,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9.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27.92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2亿元,林业事业费6.1亿元,各项林业专项贷款49亿元。其中,增长最快的是财政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1999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量为整个“八五”期间的10.19倍,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在整个国家基本建设资金中占3.54%,比上年增加0.68个百分点。
二、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规划编制及投入政策协调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若干指示,1999年国家林业局相继组织编制了《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规划》,以及根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将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生态建设从规划上调整为《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和《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在编制过程中,本着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先后赴有关地区开展了三十多次调研,召开了十余次有各方面专家、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参加的论证会和座谈会,并就各项规划所涉及的投入及相关政策多次与有关部委进行协调。各级林业财务部门严格把关,认真测算,有理有据,确保方案的公正、严谨和客观,努力争取财政扶持政策。
三、1999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1999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6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28.5亿元,基建投资33.3亿元。1999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费计划28.5亿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7.61亿元,基本养老保险10.01亿元,政社性支出补助8.32亿元,专项贷款中央财政贴息2.55亿元。除专项贷款中央财政贴息2.55亿元未到位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费实际到位25.9亿元,全部按计划下达。地方财政配套5亿元,主要是:云南地方配套2.02亿元,四川地方配套1.33亿元;企业自筹14亿元。实际支出44.8亿元,其中:森林管护事业费支出10.77亿元,基本养老保险19.56亿元,政社性支出补助14.50亿元。1999年基本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债券)投资计划33.3亿元,其中用于公益林建设30.02亿元,森林防火7800万元,转产项目2.5亿元。1999年底实际拨款316200万元,其中公益林建设资金293200万元,种苗工程建设7000万元、森林防火工程7800万元及转产项目资本金8200万元,待拨资金16800万元。
1999年天保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一是木材调减,根据《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及《国家林业局关于1999年森林总采伐量指标的通知》,1999年天保工程范围内,调减木材产量652.6万立方米;二是公益林建设,1999年度公益林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人工造林49.0万公顷、森林抚育167.9万公顷、封山育林220.7万公顷、人工促进天然更新37.8万公顷;三是种苗工程,建设母树林3.52万公顷,改扩建苗圃112处。通过加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了良种壮苗供给率;四是防火工程,建设防火了望塔262座,修建和维修防火公里8650公里,新建和维护防火通讯线路4050公里,大大提高了防火预报预测及扑救能力;五是转产项目,1999年续建转产项目6个,新建转产项目34个。到1999年底,续建转产项目已建成投产,新建转产项目正在进行扩初设计及审批,部分项目进行设备招标投标及引进工作;六是人员分流和安置,1999年年底累计安置富余人员28万人,其中:从事生态公益林建设11.5万人,从事森林管护11.1万人,从事种苗建设0.8万人,其他4.6万人。
四、加强天保工程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整章建制,与财政部联合制发了《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经财政部同意制发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天然林保护经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确保天保工程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为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在认真执行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建设,与财政部门配合,先后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月、季度财务报表的报送和财会信息的反馈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资金的及时拨付和工作决策提供了依据;三是为提高天保工程项目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举办了3期天保工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培训班,通过培训,天保工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天保工程建设资金基本上做到了专户存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天保工程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五、进一步强化资金的检查监督工作
一是为强化天保工程资金的检查监督工作,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六个部门组成天保工程资金稽查工作组,对部分省区天保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有效堵塞和防止了挤占、截留、挪用工程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安全运行。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对各自财政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另外,国家林业局也多次配合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对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进行了检查,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主动配合审计署完成了1998年各项预算执行情况、1998年增发的1000亿元国债专项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及贫困国有林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结合审计署《关于林业生态建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的通报》反映的问题,对有关省区的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时上报了审计署。三是积极做好1998年财务决算和1999年预算管理工作。圆满完成了1998年度各类财务决算的审核、汇总、上报和下批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下达的1999年预算指标,及时编制上报及下达了各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确保各项事业任务正常发展。按照预算管理的新要求,编制上报了国家林业局2000年林业部门总预算建议指标,年底前及时上报国家林业局2000年部门正式预算。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对前三年安排的引进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积极争取资金,落实项目。五是进一步加强局自有资金管理,制定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局自有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按局党组的决定执行预算,并进一步强化检查监督。六是积极做好清理部门有偿使用资金、账户及中央级扶持生产周转金工作。七是为强化和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积极争取国家对林业的扶持政策
一是在费改税问题上,经反复争取和协调,有关部门同意对于林业因开征燃油税而新增的税负予以返还。二是农业特产税的问题取得重大进展,国家有关部门已表示,在下一步农业税改革中,将充分考虑林业行业的本质属性和特点,适当降低农业特产税税率。
七、加大协调力度,继续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改革工作
一是财政部同意原林业部与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出台的《关于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的通知》等有关森林资源资产化的文件有效并继续执行;二是对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企业资产重组改革中森林资产处置、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和重组项目的管理、关于森林抵押担保贷款问题、森林景观资产等级评价及森林负离子测定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三是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办法,规范管理。
八、继续做好局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工作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完成了在京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和下放地方企业的交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调整整顿和政企分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了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调整方案和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并与联合调查单位沟通协调、修改,拟报国务院审批;大兴安岭筑路工程局破产项目准备工作进展较快,国家非金融企业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已审核通过了企业破产预案。
九、加强中国会计学会林业分会的工作
一是组织了《林业财务与会计》1998年度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推荐9篇,上报3篇;二是继续加强学会的组织建设,积极组织发展中国会计学会林业分会个人会员工作,到1999年底,已发展的个人会员473人;三是分别以围绕天然林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林业基金制度建立等有关问题,组织国有林区片和南方片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四是继续创办《学会通讯》,每季一期,共发行四期,提供的信息及资料(新《会计法》、香港会计职业现状及日本、美国会计职业的有关问题等)很受广大会员的欢迎;五是组建了《建立林业资金制度》课题组,并开展了建立林业基金制度问题研究,到1999年底,已完成了6万字的研究课题初稿。
(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供稿 袁卫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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