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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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是轻工系统实施改革与重组力度最大的一年。轻工财务会计部门紧紧围绕直属企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加强行业管理、推进轻工企业改革与脱困等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各项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积极为轻工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直属企事业单位脱钩转制工作
(一)做好公司脱钩的后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和<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国家轻工业局直属23个公司(企业)有5个公司交由中央管理;有6个公司并入企业集团;有4个公司(企业)移交地方管理;有7个公司留下调整和整顿;有1个公司作为国有股权企业划转其他系统。为了把企业脱钩工作做好,根据中央非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小组和有关部委的要求,国家轻工业局财会部门对已明确去向的脱钩企业在认真夯实基础、核清数据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了财务关系和资产的划转,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一些企业的遗留问题,例如中轻依兰(集团)公司根据规定应移交云南省管理,但由于该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当地政府接受有困难,后经国家轻工业局反复...
1999年是轻工系统实施改革与重组力度最大的一年。轻工财务会计部门紧紧围绕直属企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加强行业管理、推进轻工企业改革与脱困等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各项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积极为轻工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直属企事业单位脱钩转制工作
(一)做好公司脱钩的后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和<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国家轻工业局直属23个公司(企业)有5个公司交由中央管理;有6个公司并入企业集团;有4个公司(企业)移交地方管理;有7个公司留下调整和整顿;有1个公司作为国有股权企业划转其他系统。为了把企业脱钩工作做好,根据中央非金融类企业脱钩工作小组和有关部委的要求,国家轻工业局财会部门对已明确去向的脱钩企业在认真夯实基础、核清数据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了财务关系和资产的划转,并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一些企业的遗留问题,例如中轻依兰(集团)公司根据规定应移交云南省管理,但由于该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当地政府接受有困难,后经国家轻工业局反复协调,中央非金融类企业脱钩领导小组组织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云南省有关部门到企业现场办公,提出了重新调整一年,进行资产债务重组的实施意见,从而使中轻依兰(集团)公司的属地管理和扭亏脱困等一篮子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对留下调整和整顿的7个公司本着实行政企分开、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资产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优势互补等原则提出了分类处理的实施方案,经中央脱钩工作小组批准,这7个公司的处理结果是:中国盐业总公司上交中央管理;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开发总公司移交北京市管理;中兴轻工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斯达轻工国际交流中心撤销;中轻贸易中心由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有偿并购;北京莱斯特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划转中国轻工协会联合会;北京振轻展览公司并入中国轻工展览中心。
(二)积极参与直属科研院所的转制工作,建立新的财务体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国家轻工业局所属26个科研院所必须在1999年6月30日前完成管理体制改革。为较好地完成这项硬任务,在局党组的重视、支持下,上半年局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全体院所长会议和多次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经过多方面、多层次、多回合的协商,局所属26个科研院所的整体转制方案得以形成,并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具体实施方案是: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制浆造纸工业研究所、皮革工业研究所、制鞋研究所、杭州机构设计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西安机械设计研究所、钟表研究所、沈阳机械设计研究所、制盐研究所等10个研究所进入企业(集团);香料研究所、包装研究所、甘蔗糖业研究所、广州机械设计研究所等4个研究所转为科技类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电光源材料研究所、化学电源研究所、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玻璃搪瓷研究所、甜菜糖业研究所、陶瓷研究所等6个研究所就近并入高等院校;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转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家用电器研究所、情报研究所、环境保护研究所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转制为中介机构;中国轻工总会科学研究院和标准化研究所撤销,其人、财、物一起并入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
在各个科研院所的改制方案确定后,局财务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中若干财务和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精神,认真、及时地做好各个院所经费关系划转和变更工作,协助各所理顺关系,建立新的财务体制。针对有关研究所存在的经费不足、渠道不畅等历史遗留问题。本着认真负责、善始善终的态度,积极向财政部和科学技术部反映与协调,使有关问题基本上得到妥善解决。为夯实各个科研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核实其资产财务状况,局财务资产部门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科研机构转制过程中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规定,及时组织了清产核资工作。通过对各类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处理报废损失3557万元,为各个研究所核实资产、弄清家底、甩掉包袱、轻装上路创造了条件。
(三)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的脱钩改制工作。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察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作好局直属盐业勘察队的改革脱钩工作,局财会部门配合有关方面认真做好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并反复听取中国盐业总公司和盐业勘察队的意见,提出了盐业勘察队整建制进入中国盐业总公司的方案并获得批准,资产财务关系也划转完毕。
根据国家对委管局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家轻工业局对直属8个设计院的改制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协调工作。在详细分析各院资产规模、经营范围、经济实力的基础上,提出了将上海设计院、武汉设计院、成都设计院、长沙设计院、广州设计院、南宁设计院、西安设计院等7个院并入北京设计院,进行资产重组与整合的改革方案,该方案得到国家经贸委的批准,为轻工设计院壮大规模,增强实力,更好地走向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搞好综合指导和政策协调,为加强轻工行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轻工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的脱困工作。为落实国有企业3年扭亏脱困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经贸委确定的扭亏脱困方案,局有关部门在征求各个行业协会和各地轻工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轻工行业扭亏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帮促措施,与各省、市、区轻工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明确了联系人,落实了指导责任。资财部门通过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定期进行调度分析,为有关部门实施结构调整、债转股和其他帮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1999年通过全系统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轻工企业扭亏脱困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1999年财务快报统计,全国轻工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433.22亿元,其中利润总额为84.8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17%和69.34%;亏损企业亏损额为150.49亿元,比上年减亏3.59个百分点。
(二)做好轻工集体企业的政策协调工作,尽力为轻工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条件。为了解决二轻集体企业主管部门(联社)的经费渠道问题,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与协调,国家允许轻工集体企业上交主管部门(联社)的管理费在税前列支。1999年局资财部门还抽出专门力量参加了国务院责成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在参与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局资财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到山东、辽宁等地调查摸底,收集和掌握轻工集体企业和联社的情况;组织专题研讨会探讨分析轻工集体企业和联社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反映与协商、争取新制定出的《意见》有利于轻工集体企业和联社的生存与发展。
(三)召开全国轻工财务处长会议。6月,全国轻工财务处长会议在深圳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各地轻工财会部门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强化财务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经验,通报了轻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和有关政策信息,并对今后财会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推动财会工作更好地为轻工行业发展服务。
(四)帮助轻工业开拓融资渠道。10月,局资财部门与中国民生银行配合,组织北京、河北部分轻工企业在石家庄召开了银企座谈会,为银企开展业务合作牵线搭桥,也为部分轻工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开拓了渠道。
三、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为增强轻工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实力服务
(一)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加强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1999年,局资财部门继续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进行监督,先后对中轻原材料总公司、中国欧美进出口公司、中轻贸易中心等单位的房改方案进行了审核批准,进一步落实了国家房改政策。同时对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土地开发、资产转移等经济事项进行了监督控制,防止国有资产因缺乏监控而造成流失。
2.完成了轻工行业中央级“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和国家拨款的工作。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的要求,全国轻工行业200多个企事业单位所用4.93亿元“拨改贷”资金必须按照企业脱钩改制后的情况重新进行分类,由上交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按照行业关联程度认领企业并暂时担当出资人(待国家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再确认最终出资人),以保证中央投资形成的资产和权益不流失。局财会部门经过多次征求已划转中央管理企业(公司)的意见,反复进行分类调整,形成了新的报批方案。1999年7月国家计委、财政部下达了《关于国家轻工业局“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和国家拨款的批复》,同意将4.93亿元中的4.64亿元转为资本金;0.10亿元转为国家拨款;0.19亿元予以核销。为了使有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拨改贷”转为资本金和拨款的账务处理工作,局财会部门发专文提出了处理规定。
3.做好中国轻工物资供销(集团)总公司改制上市的申报工作。中轻物资供销(集团)总公司是国家确定的120户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单位之一,为了支持该公司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经济实力,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1999年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中轻物资供销(集团)总公司将剥离出的部分资产和有关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作为出资,并吸收江苏置业集团总公司、中轻贸易中心、轻工业局规划设计院、中国制浆造纸工业研究所、中国皮革工业研究所等5家法人单位出资参股,共同组建中轻物产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4月公司根据中介机构对各块资产评估取得的确认值,制定出国有股权管理处置方案,经局资财部门审核后转报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并获得批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设立的中轻物产股份有限公司在规范运作一年后于2000年即可发行A股并上市。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碘盐基金管理工作。国家碘盐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食盐加碘项目专项基金,每年的收支均在亿元以上。为了管好这项资金,局财会部门配合中国盐业总公司和财政部,在基金的收支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保证了基金的正常运作。
(二)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大力发展轻工集体经济,不断增强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的经济实力。
轻工行业集体企业较多,约占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总数的1/4,从中央到地县都设有主管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轻工集体联社。搞好集体资产管理对于轻工部门至关重要。1999年,局资财管理部门在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完成清产核资的收尾工作。根据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的要求,局资财管理部门在1998年完成直属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数据汇总的基础上,1999年又继续完成了资金核实工作。经过清理核实,局直属两户集体企业即中华康普实业发展公司和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共查出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14722万元,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同意将其中的6782万元作为资产损失分3~5年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将其中的1937万元直接冲减所有者权益,减轻了这两个公司的负担,为其发展创造了较为宽松的外部条件。
2.完成了中轻贸易中心的有偿并购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和<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的总体处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中轻贸易中心经过整顿后必须与国家轻工业局脱钩。通过向中央党政机关非金融类企业脱钩小组和有关部门咨询协商,同意该企业由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实行有偿并购。经过立项、评估、确认、筹资,完成了中轻贸易中心的并购工作,增加了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经济实力。
3.组织力量对历年借出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据统计,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自60年代以来,历年借给各省、市、区集体联社的集体资金超亿元。由于这项借款时间跨度较长,用款单位情况千变万化,因此清理工作难度大。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解决好历史债务问题,局资财部门以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资财管理部的名义组织制定并印发了《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借款核销实施办法》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借款转投资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各级轻工集体联社按这两个办法做好借款的清理和处理工作。在各地轻工集体联社的配合下,清理集体资金借款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初步摸清了有关情况,核实了账项,并收回一部分资金。
四、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努力实现财会业务规范化
(一)搞好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根据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财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要求,局财会管理部门积极与有关院校合作,先后组织了初级、中级、高级3期培训班,共培训会计人员360多人,并协助办理了会计证的年检工作。1999年11月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支持下,局财会部门组织考察培训团赴澳大利亚进行西方财会管理、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学习考察,使有关人员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
(二)组织制定并印发了《轻工行业协会、学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协会、学会财会业务的监督管理。通过组织专人对各个协会、学会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检查评比,促进协会、学会提高财会工作水平。
(三)认真办好《轻工财务快讯》专刊,1999年共印发50期,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沟通财会工作信息的作用。
(四)完成了统一报表的布置和统一软件的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转换和建立现代会计信息体系的需要,财政部对1999年度会计年报按照“统一设计、口径一致、一表多用、数据共享”的基本思路重新进行了设计,改变了过去多头布置、工作繁琐、信息重复、效率低下的作法。为了使新一轮报表改革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局财会部门按照财政部的要求,采取早动员、早培训的办法完成了编报统一报表的前期准备,为按时按质完成最后的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打下了基础。
(国家轻工业局企事业改革司供稿 魏新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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