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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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卫生规划财务工作紧紧围绕部党组的中心工作,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坚持服从全局、服务人民、服务事业发展的宗旨,在完成日常业务工作的情况下,重点抓了“三讲”教育、推进改革、职能转变、加强管理等重点工作。与此相适应,财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都有了提高,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积极参与卫生改革,努力协调、制定和落实各项改革政策
(一)积极参与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等八部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制定。在《指导意见》协调过程中,从卫生事业的实际和自身规律出发,就区域卫生规划、重大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体制、卫生机构经济政策、药品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努力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
(二)根据部党组要求,协同部办公厅、卫生经济研究所及有关司局,参与制定卫生改革总体思路。即以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为总目标,根据卫生服务产品的不同性质,从正确区分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入手,制定相应的卫生政策、调整服务结构,改革卫生体制,力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构建新的卫生服务体系。
(三)按照国务院和部党组关...
1999年,卫生规划财务工作紧紧围绕部党组的中心工作,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坚持服从全局、服务人民、服务事业发展的宗旨,在完成日常业务工作的情况下,重点抓了“三讲”教育、推进改革、职能转变、加强管理等重点工作。与此相适应,财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都有了提高,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积极参与卫生改革,努力协调、制定和落实各项改革政策
(一)积极参与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等八部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制定。在《指导意见》协调过程中,从卫生事业的实际和自身规律出发,就区域卫生规划、重大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体制、卫生机构经济政策、药品管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努力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
(二)根据部党组要求,协同部办公厅、卫生经济研究所及有关司局,参与制定卫生改革总体思路。即以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为总目标,根据卫生服务产品的不同性质,从正确区分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入手,制定相应的卫生政策、调整服务结构,改革卫生体制,力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构建新的卫生服务体系。
(三)按照国务院和部党组关于加强药品管理、实行“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在分析现状、多次研讨、广泛征求省市意见的基础上,与财政部正式下发了《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暂行办法》,就这一改革的目的、做法、管理原则和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文件下发后,各地普遍反映,文件既体现了改革的要求,又易于操作,较为符合当前实际,对控制药品增长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四)继续推进卫生服务价格改革,贯彻《决定》及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服务价格改革的有关政策。继24个省调整医疗收费标准后,1997年又有8个省市区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另有13个地区的调价方案已确定待批。
二、转变职能,强化卫生经济宏观管理
(一)加强调查研究。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先后参加了赴辽宁、河南、四川、江苏的综合调研。还协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及部内有关司局组织和参与了区域卫生规划、农村卫生、卫生扶贫、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卫生监督和防保体制改革、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部属单位经济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等专题调研,并形成若干调研报告。这些调查研究,对于全面掌握基层情况、理清工作思路、确定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的切入点、避免制定政策的盲目性,起到重要作用。
(二)开展卫生改革与发展理论的研讨。组织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和卫生经济网络,4月举办中国卫生改革与政策高层次研讨会,国内外专家学者、行政管理人员等围绕城市卫生资源配置、产权制度改革、医院运行机制改革与卫生体制深层次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研讨,提出若干重要政策性建议。
(三)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管理。199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区域卫生规划工作起了积极推动作用。为指导各地贯彻意见,组织举办了全国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讲习班,邀请国内外专家介绍编制理论和方法。年底,与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区域卫生规划工作交流会。三部委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各地总结出一批具创造性的工作经验。难度较大的区域卫生规划工作在1999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四)启动“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计委统一部署,在部“十五”规划领导小组领导下,正式启动了“十五”计划及2015年规划编制,1999年主要进行了规划背景分析、专家论证、司局间沟通思路、制定规划大纲等前期工作,初步文件已经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后报国家计委。
(五)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经济管理。1999年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意见》,《意见》从坚持改革、坚持社会效益为中心,坚持有利于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在卫生单位的规划管理、资源配置、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基建、收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等9个方面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意见和规定,为新形势下逐步完善单位的科学管理体制提出了政策依据。
(六)完善卫生收费价格管理。在有关司局和单位配合下,组织100多位管理或临床专家,历时两年完成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范》课题研究工作。从全国3万多个医疗收费项目中,规范项目3887项,于2000年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作为技术标准规范颁发,以解决收费项目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组织完成了《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办法》及计算机软件开发,并在全国30多所医院进行了测算试点,并在部分省市调整收费标准工作中应用。2000年经有关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加强了日常价格管理工作。会同医政司协调国家计委、财政部完成医师考试、注册及远程医疗等卫生服务收费立项审批。清理取消了一些不合理收费项目。
(七)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组织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有关司局及卫生经济研究所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向部领导和国务院领导提交药品贵的原因分析专题报告。并促成国家药品价格由“顺价作价”向“控制零售价”为主的重大调整。就药品集中采购及其规范问题进行了反复调研、沟通和协调,《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已完成6次较大修改,在主要政策方面与有关部门形成基本共识。
三、注重运用经济理论,建章建制,加强队伍培养,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针对以往卫生经济基础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物价、政府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配制规划等基础管理。同时,加紧检查、落实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地开展卫生经济运行分析。抓好《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意见》等制度的贯彻、实施。适时总结交流各地先进经验,深化卫生单位财务管理改革,促进卫生经济管理全面、健康发展。
(一)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组织有关单位召集100多位专家,完成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范》课题的研究,在收集、整理全国3万多个医疗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制定分类方法科学、项目名称规范的医疗收费项目3887项,将作为技术标准规范颁发各地统一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完成《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办法》及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制定工作。并历时3年在30多个不同级别医院进行了试点,在部分省市调整收费标准中应用,于2000年经有关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加强日常价格管理工作,完成医师考试、注册及远程医疗等卫生服务收费立项审批,清理取消了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执行政府采购。1999年卫生事业费、教育事业费按项目管理进行政府采购的共4个。其中电梯采购项目共投入资金3894万元,采购电梯171部。1999年还完成论证、启动口腔消毒灭菌项目、医科大学2个本科教学实验室装备项目、农村卫生院B超项目。上述项目完全按政府采购的规范要求,做到目标明确、范围准确、品种数量合理。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公开、公平、透明地保证了采购质量,降低了费用。由于卫生部政府采购工作起步早,项目效益显著,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会议上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
(三)改进装备管理。为研究制定装备管理政策,1999年下半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大型设备装备等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此次调查摸清了各类大型设备的总数、分布、质量等重要情况。结果显示:自1995年后,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管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在合理布局、数量控制、使用管理,特别是管理手段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根据调查数据,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针对问题和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切实配合卫生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做好大型设备的管理工作。
为加强PET及大型医用高新设备装备管理,在完成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00~2005年PET装备规划,并于1999年6月正式印发。它的出台将有效抑制全国出现的PET装备过热苗头,规范、明确大型医用高新技术设备装备程序和审批要求。
(四)加强财务管理,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制定了《卫生部卫生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补充意见》、《加强部属其他卫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卫生专项经费代管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实施,对改变以往专项经费管理职责不清、制度不严、随意性较大、缺乏约束的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专项经费管理上,1999年卫生部各司局专项经费按《办法》和《意见》的要求顺利运转,达到资金管理严密,报销手续完善的目的,促使卫生部部内专项经费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为适应管理需要,制定<卫生部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捐赠资产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卫生部国外贷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使卫生部各项收费收入和社会捐赠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同时清理撤销了多余银行账号,预算外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年底通过了中央“收支两条线”工作组检查,并受到有关部门好评。
(五)贯彻执行医院财会制度。为配合执行财政部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卫生部翩发了新制度实施细则。通过1999年的运行,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对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成本核算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卫生经济管理人员培训.注重队伍建设。针对卫生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1999年全国卫生计财管理工作者和省级领导约8000人次接受了私人市场与医疗保险的规范、卫生部门管理新趋势、<医院财务制麽、<医院会计制度)、国有资产法规、高级会计师<会计法>学习等不同形式的专题培训。以使广大计财干部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不断增加经济理论新知识.适应改革、胜任本职工作。
四、正确履行财务管理职能,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为事业发展争取条件、做好服务
(一)努力与有关部门协调税收政策。为妥善解决卫生机构征税闻题,反复与财政都、国家税务总局协调,反映卫生事业单位性质、任务、经济运行状况.提出对卫生机构免予征税的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建设。继续对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加强宏观指导。1999年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给予较大倾斜。据“三项建设”决算统计.1998年完成投资额26.9亿元,竣工项目5502个,均为两年最好水平。到1998年底,全国农村“三项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45.6亿元,改造县防疫、妇幼机构和乡镇卫生院4万所,占机构总数的71.62%。1999年落实了全国贫困县县医院建设项目,中央专项投资(3年4亿元),并正式启动为期3年的贫困县医院建设工作。会同国家计委,对全国贫困县县医院建设任务、目标、建设内容、标准、管理原则和审批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1999年落实中央专项投资6 000万元,用于51个贫困县医院改造。
(三)部属单位卫生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较好,当年预算内基建投资完成4.76亿元,比上年增长8%。当年建设项目竣工面积45.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2%。
(四)1999年部管卫生、教育、科研等事业费执行数达到12.7亿元。比上年增加13.26%。其中卫生事业费增长8.4696,科学事业费增长45.15%,教育事业费增长11.86%。
(五)主动反映情况,协调财政部落实部属院校、教学实验室改造专项资金l 700万元。通过专家论证.确定改造项目.为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打好基础。
(六)正确运用预算调控手段,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方式,继续加强对事业经费的项目管理。1999年利用财政资金和单位配套,又建立了口腔装备项目。科研经费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和需要,对预防医学研究机构给予了较大支持,全国卫生经费安排继续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重点工作和重点疾病倾斜。
(七)强化政府采购,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1998年完成对部属单位锅炉采购工作后,1999年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财政部支持下,完成直属单位电梯的政府采购任务,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电梯171部,节省资金约30%(l 000万元).并完成了医院消毒设备、本科教学实验室装备、农村卫生院B超装备等三个项目政府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
(八)实行预算编制改革。1999年第四季度.根据国务院要求和财政部部署,在部领导、部内各有关司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较顺利地编制完成部门预算。
(九)做好新形势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对部属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审核、汇总,卫生部1998年底国有资产合计190.2亿元,当年完成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和产权变更登记7次,并完成部属单位向职工售房19.4万平方米的审批工作。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供稿孟建国李奎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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