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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全国交通运输业完成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生产等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公路建设完成投资2157亿元,新增公路5.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825公里,全国公路的通车里程达到133.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1558公里;新增桥梁隧道4300座、30.08万延米;建成沿海港口深水泊位20个,新增吞吐能力1785万吨;建成内河港口泊位35个,新增吞吐能力807万吨;整治内河通航1236公里;公路完成客运量126.6亿人,客运周转量6145亿人公里,货运量99亿吨,货运周转量5793亿吨公里,同比分别提高0.9%、3.4%、1.3%、5.7%;水运完成客运量近2亿人,旅客周转量117亿人公里,货运量近12亿吨,货物周转量21857亿吨公里,同比除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下降4.8%和2.5%外,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则分别提高了7.3%和12.6%;沿海主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4亿吨,同比提高13%,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推动费税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车购费征管工作。1999年6月,全国车购费征收工作会议在贵阳市召开,会议总结了1998年的征收工作情况,明确了1999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会议对稳定公路规费征管队伍,加强规费征收管理...
1999年,全国交通运输业完成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生产等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年公路建设完成投资2157亿元,新增公路5.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825公里,全国公路的通车里程达到133.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1558公里;新增桥梁隧道4300座、30.08万延米;建成沿海港口深水泊位20个,新增吞吐能力1785万吨;建成内河港口泊位35个,新增吞吐能力807万吨;整治内河通航1236公里;公路完成客运量126.6亿人,客运周转量6145亿人公里,货运量99亿吨,货运周转量5793亿吨公里,同比分别提高0.9%、3.4%、1.3%、5.7%;水运完成客运量近2亿人,旅客周转量117亿人公里,货运量近12亿吨,货物周转量21857亿吨公里,同比除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下降4.8%和2.5%外,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则分别提高了7.3%和12.6%;沿海主要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0.4亿吨,同比提高13%,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做好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推动费税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车购费征管工作。1999年6月,全国车购费征收工作会议在贵阳市召开,会议总结了1998年的征收工作情况,明确了1999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会议对稳定公路规费征管队伍,加强规费征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完成日常征管工作的同时,合理调度车购费资金,减少资金在途时间,为加快全国公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港口建设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管工作。针对港建费和客货运附加费征收金额下滑的势头,交通部及时组织召开了港建费征管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加强征管的措施和意见,有效地扭转了港建费收入解缴率下滑的势头,对1999年预算任务的完成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鼓励出口,国家降低了煤炭出口港建费征收标准,为保证国家政策的到位,积极与国家煤炭工业局协调,完成了北方七港煤炭退费审核工作;就国家计委、财政部拟调整港建费费率及研究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的资金筹措等问题,多次对港建费有关数据进行了测算,提供了相关资料;针对企业脱钩后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征收工作面临的困难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规费征管调研工作。为迎接费税改革方案的实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活动,研究应对和解决交通规费征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交通部财务司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课题组,对费改税后公路、水运建设和维护资金筹措及对策进行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结合“费改税”和水监体制改革工作,对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船舶检验费和航道养护费征管工作进行调研,提出了征管意见;为解决长江、嫩江、松花江航道整治资金来源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财政部报送了关于申请长江、嫩江、松花江航道整治资金意见的函。
二、贯彻落实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一)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5月25日,中纪委等5部委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之后,交通部党组及时组织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尉健行的讲话精神,研究确定了全国交通系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6月11日,交通部在京召开了全国交通系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电话会议,黄镇东部长、刘锷、李居昌、洪善祥等部领导出席了会议。黄镇东就交通系统落实有关规定提出了要求。各省市交通厅局,部属有关单位,沿海港口等执收执罚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共1500多人在47个会场参加了会议。
(二)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交通部党组决定,实施“收支两条线”工作由刘锷牵头,李居昌副部长配合,并成立了由驻部临察局局长曲淑辉任主任,财务司司长许如清任副主任,水运司、公路司、公安局、科教司等有关司局领导参加的落实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为使落实规定工作抓出成效,部党组还对部内有关司局明确了职责分工。
(三)部机关带头做好规定落实工作。为落实监察部何勇部长提出的中央国家机关要带头抓好落实工作的要求,交通部于7月8日印发了《关于部机关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要求存在收费和资金管理或仅有资金管理行为的司局,均应按照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的规定进行规范,特别是对收费项目、票据和银行账户的清理和规范,对收费或有否设立账外资金和“小金库”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查。没有问题的,也要求明示。
(四)全面部署自查,认真组织重点抽查。7月1日,交通部以内部传真电报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提出了清查工作的要求;此前的6月18日还在《中国交通报》上公布了由交通部直接征管的收费和罚没款项目以及执收执罚文件依据、举报电话,并刊发了报社评论员文章,欢迎社会监督。
从统计情况看,交通部直接负责征管的项目自查面基本上达到了100%。从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总结材料看,各单位能够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从收入和支出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7月20日至8月31日,交通部先后组织了15个检查组,共68人,对部分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同被查单位交换意见,并提出了处理意见。据统计,部直接征管收费项目重点抽查的比例为:车购费35.7%;港建费55%;水运客货运附加费50%,海事系统56%,长江港监系统36%,船级社系统46%;学杂费31%;公安罚没款28%;长江航养费57%。
(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规定工作出现的有关问题。为解决部分收费项目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账户设置和票据使用等问题,交通部多次向财政部反映情况,取得了财政部的理解和支持。同意长江、黑龙江航道养护费,船港费和部属中专学校学杂费1999年暂按30%的比例上交中央财政,其余70%留归收费单位使用,但黑航局下放地方后其资金收缴和管理不再上交中央财政;考虑到交通部规费收入专用性强、管理级次多、代征单位多等实际情况,同意交通部财务司暂按业务分设两个对应预算外收支账户;同意港口建设费和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的收费票据仍维持现行做法,暂不使用财政部统一印(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为落实持证收费问题,交通部财务司及时转发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申领收费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审核办理了各项规费征收单位收费许可证事宜。
(六)认真抓好总结整改。自查和抽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理、分析,刘锷组长召集各检查组组长听取了抽查工作汇报,要求财务司会同监察局等部内有关司局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结合各单位自查和部重点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为督促各有关单位深入做好整改工作,交通部拟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自查和部重点抽查中查出的问题严格对照规定及时予以纠正,并对部直接征管的规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分别下达了限期纠正通知。
三、强化交通国有资产监管,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一)加强公路基础设施中中央产权的管理。办理了湖南转让长潭高速公路收费权项目和重庆转让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有关事宜;办理了山东、福建、浙江公路资产重组进行股份制改造中的资产重组范围、收费经营期限、国有股权设置等方面资料的审核手续;对中央投资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的权益管理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起草了《中央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并报送财政部。
(二)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清理整顿工作。为配合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交通部财务司组织召开了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清理整顿工作小型研讨会;拟定下发了《交通部清理整顿公路收费权有偿转让方案》;
(三)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工作。起草了《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有关问题的请示》,并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呈报国务院;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下发了公路收费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关调查提纲,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待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各省市交通部门意见并商中国人民银行后印发。
(四)资产评估工作。针对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立项确认工作的暂行规定)按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评估管理工作权限的变化,交通部财务司及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特别是对经营性公路资产的评估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并向财政部报送了《关于请明确公路收费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事宜的函》,以利理顺关系;为规范收费公路资产评估行为,组织有关专家对《收费公路资产评估及作业规范》软课题项目进行研究;对山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发起设立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境外上市股票等22个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初审。
(五)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的部署,在1998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交通部完成了原部属企业、双重领导港口和部属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的价值重估、资金核实等工作,并根据财政部批复意见对各有关单位的价值重估结果进行了批复。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原部属两家企业和两名财务人员分别被财政部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在全国交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交通部对15个先进集体和1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四、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
为吸取山西原太、河北石安两条高速公路挪用公路建设资金的教训,加强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管理,防止截留、挤占、挪用交通基本建设资金,保证基建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部制定了《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拟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为管理和使用交通基本建设资金提供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对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将产生积极的作用;鉴于《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出台时间较早,原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符合实际情况,财政部对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又有新的要求,交通部多次征求各省市交通厅局、港口及部分直属单位的意见,组织完成了对办法的修订工作;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单位通过银行贷款、招商引资、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满足交通建设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条件。1999年度交通行业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61亿元,其中,公路建设投资2157亿元,占91.4%,内河基建投资50亿元,占2.1%,沿海基建投资74亿元,占3.1%,其他投资80亿,占3.4%。公路、水路各项交通建设进展顺利。
五、积极推进国有交通企业改革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在顺利完成与所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的同时,继续引导国有交通企业深化改革工作,促进企业3年脱困目标的实现。1999年,全国交通企业克服了国内需求不旺,市场竞争激烈等不利因素,加大了改革、改组、改造和管理的力度,通过转换机制,开拓市场,在改革和发展中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共完成营业收入1396亿元,比上年增长30.3%,其中:中央企业完成665亿元,比去年增长39.7%,地方企业完成581亿元,比去年增长18.7496,双重领导港口完成装卸收入150亿元,比去年增长22.1%,实现利润12亿元,比去年增长160.8%,其中:中央企业完成7.4亿元,地方企业完成3.4亿元,双重领导港口完成1.2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592%,289%,38.7%。
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财会基础工作
1999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单位继续狠抓财会基础管理工作,制定适应行业和单位特点的财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完善了制度建设,广泛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活动,加强了财会基础工作。
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的形势需要,加强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交通部财务司组织专家成立了《企业脱钩后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问题研究》课题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交通行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职责、基本管理模式和主要措施,为加强行业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为推动事业单位的经费改革工作,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事业单位经费减拨后配套改革措施问题研究》课题组,积极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的财务配套改革工作;配合水监体制改革工作,对水监体制改革方案中有关划归中央管理的地方水上安全监督机构的规费收入管理、补偿原则、返还方式、资产划转等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方案已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为规范部属高校财务行为,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部属高校实际情况,制定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组织交通企业集团高级财务人员赴美培训,通过学习美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方法,尤其是通过学习国际融资、风险管理、全球供应网、内部转移价格、财务分析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认识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改进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
(交通部财务司供稿 卢尚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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