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5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1999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适应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以为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指针,着力抓了财会基础建设,提高经费支出使用效益和调查研究等项工作。
一、适应机构改革的变化,按照“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1999年是司法部机关实施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机构改革后,司法部计财司改名为计财装备司,编制15人,内设机构为六处一室,即办公室、综合财务处、直属单位财务处、计划处、基建房管处、机关财务处和装备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规章制度,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机构改革后,计财装备司按照司法部党组提出的新思想、新作风、新要求、新面貌、新业绩要求,针对处、室负责人普遍进行了轮岗,业务生疏,财会业务基础较薄弱的现状,明确提出打实基础、开好头的工作思路,首先抓了基础建设工作。一是借助“三讲”教育,对全司处以上干部进行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使处以上党员干部首先树立起正确...
1999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适应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以为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指针,着力抓了财会基础建设,提高经费支出使用效益和调查研究等项工作。
一、适应机构改革的变化,按照“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要求做好财会工作
1999年是司法部机关实施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机构改革后,司法部计财司改名为计财装备司,编制15人,内设机构为六处一室,即办公室、综合财务处、直属单位财务处、计划处、基建房管处、机关财务处和装备处。主要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规章制度,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机构改革后,计财装备司按照司法部党组提出的新思想、新作风、新要求、新面貌、新业绩要求,针对处、室负责人普遍进行了轮岗,业务生疏,财会业务基础较薄弱的现状,明确提出打实基础、开好头的工作思路,首先抓了基础建设工作。一是借助“三讲”教育,对全司处以上干部进行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使处以上党员干部首先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迎接新的任务和挑战作好必要的思想政治上的准备。二是认真抓好财会交接工作。按照司法部党组边交接、边工作、边运转的要求和《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的会计交接规定,计财装备司要求各处室做到交接工作不留后遗症,确保会计资料完整、国有资产不流失,既交工作,又交经验、交思想,妥善处理历史遗留事项,规范办理新发生业务。对个别交接难度较大的工作事项,司领导亲自出面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较好的实现了新老人员的平稳过渡和业务工作的衔接。三是做好1999年度会计基础核算工作,从规范制单、记账、凭证装订、财务报表编制、会计资料归档等基础工作入手,要求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处理好每一项业务,核准每一个数据,记好每一笔账。四是举办了2期电算化培训班,使各项经费核算全部电算化,使用了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公费医疗管理等10多个管理软件,提高了会计电算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五是全体财会人员都按规定接受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合格证书。六是指导各地司法厅(局)的财会人员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参加电算化达标考核。
1999年度,仅部机关计财装备司就有5人受到主管部门的表彰,占实有人数的36%,其中1人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中央国家机关财会工作先进工作者和部优秀青年,2人被评为部本年度优秀公务员,1人被评为部优秀党员,1人被评为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关财务处还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中央国家机关财会工作先进单位。为推动部直属单位的财会改革和后勤工作,表彰在部属单位财会管理和后勤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司法部在直属单位中开展了评选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活动,有20个单位获得司法部直属单位后勤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34人获得司法部直属单位后勤先进工作者称号。
二、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999年,全国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支出收入预算比上年增长13.6%,其中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20.9%;支出预算比上年增长13%。部机关行政经费比上年增长25%,司法业务费比上年增长24%,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19%,科学事业费比上年增长30%,如何管好用好年度预算经费,司法部党组非常重视。首先在年度预算安排上,突出了保障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并兼顾一般的原则。如司法部机关1999年度安排用于全国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支出占年度本级经常性支出总数的51.6%;中央财政下达的补助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5000万元专项经费,全部用于地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添置普法宣传设备和“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其次是严格审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加强事前监督。具体作法是:根据财政部核定下达司法部的预算控制数,由部计财装备司提出预算支出安排意见,报部党组批准后下达到各业务主管部门,由各业务部门在年度支出指标控制数内提出详细的年度支出预算项目,经主管部长审批后,送计财装备司备案,作为经费支出的依据。项目具体执行时,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员提出经费申请报告,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送计财装备司业务处审核,并按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逐项报批后执行。年终,各项支出一并接受国家审计署进行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
为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专项经费的管理,司法部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制定的《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并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中央补助专款的管理,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建立效益考核制度,年终书面报告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效益情况。
到1999年底,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深入发展,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1999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为中央领导举办了两次法制讲座,为各省(区、市)级领导举办法制讲座242次,参加人数达9751人;全国已有29个省(市、区)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88%的地级市,73%的县(市、区),65%的乡村、厂校等基层单位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行业依法治理也广泛开展。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迅速发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成为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制力量。到1999年底,全国已建立律师事务所9144个,公证机构3189个,基层法律服务机构35286个,法律援助中心1248个,法律服务工作者25万余人。司法外事、司法协助工作广泛开展,促进了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与斗争,加强了中外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到1999年底,我国先后与34个国家签定33个司法协助和11个双边条约,并加入海牙送达公约和海牙取证公约。199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5000万元,其中有2000万元专项用于“148”法律服务电话建设,到1999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38个地(市、州)和2857个县(市、区)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1999年法律服务电话接答法律咨询电话80多万次,接待群众来访20多万次,指派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万多件,提供法律上门服务3万多件,提供法律援助1万多件,解决各类纠纷6万件,通过专用电话为求助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148”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在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提高政法经费保障能力和深化财会改革服务
(一)政法机关、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对政法机关、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后的经费保障问题,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财政经费保障的意见》,明确规定:“政法部门行政经费要高于当地一般行政机关一倍以上的标准予以安排。”但由于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经费保障水平较低,一些地方出现了拖欠干警工资,干警医疗费、养老保险无着落,干警出差办案个人垫支差旅费,个别地方甚至连正常的办公经费都不能保障的问题,直接影响着政法部门推进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对此,中央政法委的领导高度重视,组织5家政法部门赴各地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政法经费保障改革意见和措施。
司法部调查组由计财装备司牵头组成,8月9~20日,对四川、贵州的32个地市县及基层政法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从调查情况看,四川、贵州两省都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差,底子薄,综合财力弱,人均财力基数低,近年的经济虽有所增长,但仍未摆脱吃饭财政的局面,可用于发展的财力极为有限。在此情况下,地方财政对政法部门的经费投入虽然加大了力度,但由于地区内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造成一些地区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问题难以靠本级财政解决。总的经费保障情况是:省级好于地级,地市级好于县级,县级好于基层单位。从经费保障方面看主要问题是:县级政法机关经费普遍严重不足,财政拨款与政法部门实际开支差额较大;办案经费普遍不足,严重影响政法机关办案工作开展;装备总体水平差、数量不足,严重制约业务发展;基层政法部门基础设施差,办公条件相当艰苦;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普遍反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和“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费没有经常的来源渠道;基层司法部门普法任务繁重,普法经费没有保障,经费缺口大;基层干警待遇经费没有保障,拖欠工资,干警个人垫支医药费、差旅费的问题普遍存在;监狱管理系统的干警经费紧张,狱政设施陈旧、落后等。从两省政法经费保障预算安排方面看,主要问题是年度支出预算安排到位率低;部分地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与年度部门支出预算安排间接挂钩,造成“收支两条线”在执行中变样。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调查组综合报告时归纳提出了建议加大中央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经费保障力度,解决政法部门面临的现实困难,以确保政法部门各项业务和办案任务的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等10点意见和建议,为中央有关部门研究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妥善解决政法机关不经商办企业后的经费保障问题提供了服务。
(二)组织人员到浙江、安徽等省进行调研,对司法行政系统的业务范围进行深入了解,在全面了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和有关部门联合颁发。
(三)会同财政部对部属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专项修购经费和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部属院校在校舍维修、设备购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1999年部属院校的校舍维修和设备购置专项经费大幅增加,有效地缓解了部属院校经费困难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有力地支持了法学教育的发展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四)对部属院校的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为及时解决部属院校基本建设和扩大招生以后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国家下达扩大招生的国债资金以后,及时做出安排,为部属院校顺利完成扩招任务创造了条件。
四、完成所属企业的脱钩工作
根据中央关于政法机关、军队、武警部队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司法行政财会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清理,于1999年顺利完成与所属企业的脱钩工作,其中部属131户企业,撤消39户,移交62户,解除挂靠关系5户,保留25户。对系统内按规定允许保留的监狱、劳教企业,制定了规范管理办法。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供稿 孙建平 卜贯民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提示
各位用户:
因技术维护升级,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预计8月15日左右恢复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如有投稿需求,请您直接投至编辑部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