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生态底色 美丽海南逐绿前行
海南省财政厅
摘要:海南省财政厅深刻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牢记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国之大者”,紧盯生态文明建设这个“重中之重”,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任务,加强财力保障和政策支撑,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海南新篇章。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文明;海南财政 中图分类号:F812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在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征程中,海南省财政厅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生态立省不动摇,围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保工作“两个全国一流”目标,将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为财政服务自贸港大局的重要着力点,持续加大投入、创新保障机制、优化政策体系,为筑牢自贸港生态安全屏障、谱写美丽中国海南新篇章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和制度支撑。
坚持政治引领,构建稳定增长的生态投入保障机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为海南自贸港生态建设划定了清晰路径。海南财政立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使命,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构建起与自贸港封关定位相匹配、与生态保护需求相契合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生态保护与开放发展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1—2025年,海南财政累计安排资金622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了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六大标志性工程(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清洁能源岛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禁塑”、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六水共治”攻坚战以及博鳌零碳示范区建设)的系统推进,有力支撑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环境整治等若干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的精准聚焦和持续投入,为打造生态环境质量世界一流的自由贸易港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视觉中国
(二)创新拓展绿色投融资渠道。依托自贸港对外开放政策优势,海南财政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创新,着力构建生态建设的“内外双循环”融资格局。2022年,海南省在香港成功发行我国内地首单蓝色债券,开创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支持海洋生态保护的先河。截至2025年,累计在香港发行绿色债券57亿元,其中包括蓝色债券47亿元和生物多样性主题绿色债券10亿元。募集资金投向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洋生态保护、环境监测修复及物种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这一创新不仅拓宽了资金渠道,更向世界展示了海南自贸港对外开放与绿色低碳发展相融合的崭新形象,为封关运作后对接国际高标准环保规则积累了经验。
深化制度创新,健全服务封关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
海南财政坚持系统观念,以政策创新为突破口,构建起覆盖生态补偿、权责划分、资金分配、低碳发展的全链条财政支持体系,为封关后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推动《总体方案》生态部署落地见效。
(一)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激发市县保护内生动力。2021—2025年,海南省财政累计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44.37亿元,为生态重点市县提供稳定财力支持。2023年调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将水、土壤、大气、森林、湿地、近海、耕地等生态保护补偿因素权重提高至50%,使资金分配与市县生态贡献直接挂钩,充分体现“谁保护、谁受益”的差异化补偿原则。同时,自2020年底牵头建立跨市县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形成“资源共享、成本共担、联防共治、互利共赢”的上下游市县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格局,为封关后跨区域、跨境生态治理协作提供了成熟范本。
(二)厘清财政事权,夯实分级治理制度基础。结合海南“省直管市县”体制特点,严格落实《总体方案》“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求,出台海南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适当强化省级在跨区域生态环境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创新资金分配方式,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打破传统“平均分配、撒胡椒面”模式,2022年首次采用竞争性答辩评审方式分配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资金,遴选了博鳌零碳示范区建设等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性的先行先试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竞争立项的方式,引导市县聚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封关后引入国际先进生态治理经验、开展生态领域国际合作搭建了平台,推动海南生态治理水平向国际一流标准看齐,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海南方案”。
(四)构建绿色财税体系,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研究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财税政策体系。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传统产业绿色转型、节能减碳技术研发应用。针对自贸港产业布局特点,重点支持跨境绿色贸易、低碳园区建设、新能源交通工具推广等领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同时,支持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建设,完善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探索蓝碳价值实现路径,助力自贸港打造全球蓝碳合作核心区;持续推进“禁塑”、装配式建筑等标志性工程,推动生物降解制品产业、新型建筑产业发展,使自贸港不仅成为对外开放的高地,更成为绿色发展的标杆。
聚焦标志工程,打造生态文明试验的海南样板
海南以争当美丽中国示范样板为目标,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明确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海南财政聚焦重点、集中发力,以标志性生态工程建设为牵引,通过以点带面、系统推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提质升级,奋力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贸港建设新篇章。
(一)全力支持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以生态立省,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是重中之重”的重要指示精神,将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作为“国之大者”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性工程高位推动。自国家公园设立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9.33亿元,系统支持核心区生态搬迁、勘界立标、森林资源监测、生态廊道建设、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国家公园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等关键工作,推动实现生态保护、民生改善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其中,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引导设立海南热带雨林保护研究基金,重点支持热带雨林、海南长臂猿、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课题研究,为筑牢海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持续支撑。
(二)深入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立足“海洋大省”优势,近年来,海南坚持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稳步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打好海洋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不断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2021—2025年,成功争取将万宁、儋州、东方、琼海、三亚、乐东、陵水、临高等8个市县9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重点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海岸带整治、入海污染物治理等工作。通过项目实施,累计新增修复珊瑚礁27.8公顷,修复海岸带3.6公里,新增红树林近3万亩,有效提升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和防灾减灾能力,为封关后发展海洋旅游、海洋经济,跨境海洋生态合作筑牢了基础。
(三)高标准建设大三亚区域“山水工程”。2023年,海南财政牵头组织大三亚区域五市县,成功申报“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得中央财政20亿元支持。项目充分利用大三亚区域的区位优势和战略优势,突出热带雨林区域特点,以“一山、五河、一带”为生态保护修复对象,按照“以山育林、以林保水、以水养田、山水联动、陆海统筹”的技术路线和“北涵养、南繁育、东西控、中提升、海修复”的空间布局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通过一体化保护修复,有效改善了大三亚区域生态系统连通性和完整性,提升了区域生态承载力,为大三亚区域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区提供了坚实生态保障。
站在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历史节点,海南财政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让绿色成为海南自贸港最鲜明的底色、最核心的竞争力。未来,随着封关运作的全面实施,海南将以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更加繁荣的绿色产业,向世界展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卓越成就和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贡献海南力量,为全球生态治理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