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7 作者: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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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四五”时期促进革命老区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I朱敏
革命老区在战争时期为中国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但受历史、自然等因素制约,大多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财政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亟需财政展现更大的作为,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
机遇与挑战
从总体来看,革命老区财政高质量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
(一)机遇方面
从国家层面来看: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持续关注革命老区发展,心里始终挂念革命老区。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五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2019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赣州视察期间,对赣南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给予了肯定,提出了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的要求。二是中央财政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革命老区更多的关心支持,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带来了“春风”,送来了“温暖”。在政策方面,...
“十四五”时期促进革命老区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I朱敏
革命老区在战争时期为中国革命作出过重大贡献,但受历史、自然等因素制约,大多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财政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亟需财政展现更大的作为,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
机遇与挑战
从总体来看,革命老区财政高质量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
(一)机遇方面
从国家层面来看: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持续关注革命老区发展,心里始终挂念革命老区。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五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2019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赣州视察期间,对赣南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给予了肯定,提出了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的要求。二是中央财政积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近年来,中央财政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革命老区更多的关心支持,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带来了“春风”,送来了“温暖”。在政策方面,积极兑现《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中明确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革命老区还可以统一享受国家现行的区域、产业和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在资金方面,转移支付规模不断扩大,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由2001年的5.02亿元提高到2019年的162.6亿元,有力支持了革命老区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中央财政在扶贫专项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时给予了革命老区倾斜支持。
从自身发展来看:一是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革命老区坚持发展优先,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吸引企业在老区投资,为革命老区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活力,进一步夯实了财源增收基础,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二是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为彻底斩断“穷根”,革命老区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深入推进“五个一批”工程,农业产业发展迅速,集体经济基础不断夯实,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二)挑战方面
虽然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受经济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等因素制约,仍然有大部分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实力较差,革命老区财政高质量发展存在不小的困难。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革命老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持续发力,需投入大量资源和资金。二是财政增收基础薄弱。大部分革命老区底子薄、基础差、后发展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受制于地理区位和自然条件比较差,基础设施仍然存在较大的短板,工业化和信息化步伐相对滞后,导致企业投资意愿不够强烈,缺乏支柱产业和先进产业发展基础,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足。三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
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老区财政自给能力普遍较差,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有限。
对策和建议
推动革命老区财政高质量发展,是革命老区实现振兴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重要保障,是“十四五”时期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以财政政策为杠杆,撬动实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打造招商“金招牌”,充分发挥老区政策“洼地效应”。要用足用好西部大开发、贫困县IPO上市绿色通道等特殊支持政策,持续推进招商引资,促进老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二是提升企业“获得感”,用减税降费滋润红色沃土。要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把更多资源让渡给市场主体,切实增强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三是牵住创新“牛鼻子”,加快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结构性调控优势,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战略,推动重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新动能成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实体经济整体竞争力;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浇灌实体经济。
(二)以保障民生为中心,筑牢民生福祉“压舱石”。一是贯彻保障基本原则,突出民生政策的兜底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既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又防止脱离财力可承受能力的过高承诺,确保民生支出政策建立在更加稳固、更可持续的基础上。二是贯彻均衡可及原则,突出民生政策的普惠性。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发展需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是贯彻持续稳定原则,突出民生政策的持续性。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省级制定的工资、民生等基本民生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
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现状、财政可承受能力、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民生政策,切实防止因设计不科学导致政策不可持续。
(三)以“以收定支”为原则,切实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以收定支”是财政部门安排收支的基本原则,也是科学理财的重要方法,财政支出规模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根据财政收入严控支出增幅,杜绝超越财力安排支出。一方面,要保持财政支出强度,保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方面的投入,强调支出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杜绝大幅举债建设项目的行为,严控新增债务。同时,杜绝假借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变相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四)以绿色发展为理念,坚决守住生态环境红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革命老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可用财力有限与生态环保投入资金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革命老区财政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中坚决守住生态环境红线。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将生态文明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倾斜领域,确保资金支持与治理任务相适应;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的办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促进绿色发展领域;要结合自然条件和资源分布,科学谋划、合理规划,重点发展一些传统生态产业和“红色旅游”产业,推动经济发展绿色转型、绿色发展,杜绝为了经济发展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统筹运用好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上级补助资金,进一步缓解生态环保资金投入的压力。
(五)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革命老区财政基础薄弱,要紧紧抓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这个重要抓手,稳妥应对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促进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性机制,逐步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六)以上级支持为推动,加快推进老区高质量发展。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为革命老区发展“输血”。革命老区自身财力相对较弱,财政自给能力普遍较差,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并在资金分配时重点向革命老区倾斜,给革命老区财政更大的财力使用自主权。二是建议持续给予政策支持,提升革命老区“造血”能力。针对革命老区新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足、财源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的现状,建议中央财政支持革命老区延续执
行特殊财税扶持政策,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充分发挥扶持政策“洼地效应”,吸引企业来革命老区投资兴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建议支持老区先行先试,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革命老区起步慢、后发展,建议中央财政在财税领域支持革命老区先行先试,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等,将革命老区建设成为创新工作的“试验田”,增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四是建议给予专项债券倾斜支持,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对革命老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规模,发挥专项债券的补短板作用,深入推进老区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创新专项债券品种,支持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进一步拓宽乡村振兴战略的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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