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赵恺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强烈的现实使命感,全力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全力以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统筹谋划,提高绩效工作安排部署精准度。全面梳理年度预算绩效管理的任务目标、工作要求,提高绩效工作安排部署的统筹能力。建立绩效工作总台账,确保任务落实无缺项漏项。健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体系,弥补工作短板。
二是完善机制,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长效闭环机制,研究提出23个行业类型243条共性绩效指标,完善财政部门绩效审核打分标准体系。聚焦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积极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三是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紧抓绩效管理源头,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项目预算申请的前置条件。2020年,新疆各级部门单位实施事前绩效评估1060项;
各级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28443个项目支出,全部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自治区下达的474笔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随文下达绩效目标。
四是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监控。以2020年5月、9月底为节点,两次组织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差的项目,及时推送到部门单位进行整改。
五是全面实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对2019年度67280个项目全面开展单位自评。组织各部门实施部门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13035份。按时完成2019年度中央对自治区64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
六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硬化绩效激励约束。认真落实预算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新疆财政厅在编制区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中,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调减61个部门单位的项目预算额度5.15亿元。各地、县落实挂钩机制,对绩效评价打分低的1818个项目,相应调减项目支出预算23.85亿元。
七是全面实施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20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全区各级13306家部门单位,全部按要求设置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2019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八是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区社保基金预算的103个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2个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管理对“四本预算”的全覆盖。
九是加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对2020年度全区4517个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进行全覆盖审核。将中央下达自治区的695.14亿直达资金、4831个项目全部纳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最大限度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十是加强预算绩效审核评价工作。严格落实督导责任,对区本级部门单位绩效全覆盖审核,对地市州、县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随机抽检。对克拉玛依、博州、哈密、吐鲁番等4个地州市及其所属县市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实效评价,确保绩效管理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效。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覆盖区、地、县三级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已基本建成。全区预算绩效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已建立健全,涉及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围绕预算绩效管理关键环节的各项管理制度已制定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已覆盖所有项目支出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各级政府收支预算;预算绩效管理的流程已形成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管理闭环;预算绩效管理的资金面已覆盖“四本预算”,并逐步向其他一般公共预算领域拓展。
二是对财政管理和保障能力提升的促进作用逐步显现。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精准,严守无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且不调整的不安排预算的制度“底线”,倒逼部门单位在预算申报阶段主动剔除“水分”,自觉消减低效无效支出。实施全覆盖绩效监控,把所有部门单位、所有项目执行情况全部曝光在阳光下,将项目预算执行差、成效不显著的压力直接传导到部门单位,推动部门单位主动行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效益。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将财政资金监管从决策、分配、执行逐步向结果、成效上延展,完善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督管理,通过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改变资金分配固化格局,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
三是部门单位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的主动性有所提升。新疆各级财政部门下大力气,严格规范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部门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并逐步从“要我做绩效”向“我要做绩效”转变。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责任编辑张小莉
撷英集萃
包头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印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包头财政实际,制定并印发《包头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
《规划》包含“十三五”时期包头财政发展取得的成就、“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的总体要求、“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主要任务及“十四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的保障措施等五部分内容,约2.7万字。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为“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保障重点,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目标引领,坚持依法理财。
《规划》确立的“十四五”时期包头市公共财政主要发展目标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治理效能,大力支持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创新创业城市、美丽宜居城市、幸福平安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包括财政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财政治理能力全面增强、财政监督机制持续健全等。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重点抓好五大任务:加强财源建设,稳步壮大财政实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增强财政赋能,引导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政保障,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深化财税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分规划,九分落实。”包头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和项目化,确保规划有序实施。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项目等支持;加强与市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使年度预算安排规范、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强化对各预算部门、单位及旗县区财政部门的指导,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系统开展规划年度、中期及总结评估工作,提高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科研所赵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