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全力支持县区增强“三保”能力切实防范化解支付风险为落实财政部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应对2020年初以来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辽宁省大连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全市一盘棋”,把帮助缓解县区财政困难、兜牢“三保”底线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财政部门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多项举措尽最大努力和可能,上下联动确保县级“三保”不出问题,切实保障基层财政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政策落实。
强化组织领导,发挥“三保”专班抓手作用
支持基层正常运转,是保障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大连市财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解决基层“三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打破处室职责边界,在全局范围内组织业务骨干和精锐力量,建立跨处室协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干部想事、谋事、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分析研判县区“三保”支出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举措,强化县区主体责任,预防和化解支付风险,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加大财源建设和让利县区力度,提升基层“三保”保障能力
出台财源建设工作方案,指导县区大力强化财源建设,从根本上提升“三保”保障能力。引导县区在涵养税源、加大招商力度的同时,全面梳理存量资产,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市场化盘活,增强当期财政保障能力,实现“以时间换空间、以存量换增量”。市本级积极落实对县区和乡镇各项增收激励返还政策的基础上,2020年出台进一步对县区财力让渡的政策,县区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的,地方级共享税收全部留归县区使用,市本级不参与收入分成,在激发基层发展经济、培育税源积极性,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切实增加了县区财政收入,“三保”保障能力大为提高。
指导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拓展“三保”财力空间
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充分发挥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在市本级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50%以上。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在连续多年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综合考虑各县区“三保”、政府债务偿还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级,设定三档压减比例分类实施。经过努力,全市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量、超标准完成了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目标,当年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45.1亿元,压减率达58.6%,其中,县区级压减27.1亿元,压减率59.3%,为统筹兜牢“三保”底线腾挪出了财力空间,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做“减法”,换来了群众满意的“加法”。
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和库款调度,切实增强县区“三保”能力
为推动县区在预算编制时“三保”支出“应保尽保”,大连市财政局连续多年提前下达对县区转移支付资金超过年度预算的80%,并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全额列入本级预算。市本级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尽最大可能加大财力下沉力度,2020年,市本级对县区转移支付共计222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的90%以上。与此同时,尽最大可能持续加大对县区的资金调度力度,将财政部阶段性提高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全部通过资金调度的方式留给区市县使用,2020年全年累计向县区调度资金224.6亿元,有力支持了县区化解资金支付风险。
前移风险监测关口,及时摸清县区全年“三保”情况
在预算编制前,大连市财政局即部署县区财政部门将“三保”支出优先编入预算,并制定《县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办法》,对县区“三保”预算进行全面审核,实现了由被动为县区兜底向“三保”风险监测关口前移。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统筹研判“三保”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定期对部分“三保”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区进行专项调研。通过测算地区可用财力、审核县区预算安排、查验库款流入流出情况等方式,摸清了相关县区“三保”基本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加强日常调度和监控预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工资库款保障户管理,督促县区在月初发放工资前一周内,将“保工资”资金存入工资库款户,作为特殊时期落实“三保”支出有限保障的特殊方式。完善动态监控、通报约谈制度,实施“专人专区”联络机制,动态调整优化县级“三保”风险提示线和预警线,及时向重点关注地区提示预警。强化库款运行监测,按日监测县区库款余额,重点关注库款持续紧张地区,督促相关地区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督促纳入重点关注地区名单的县区全面推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凡提高“三保”保障清单内政策标准或出台可能对“三保”产生挤出效应的支出政策前,必须开展可承受能力评估并报市政府批准,未经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实施。
强化“三保”支出保障,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督促县区牢固树立“三保”的优先保障地位,树立国标“三保”在“三保”中的优先保障地位,树立涉及工资和补贴到人的民生政策支出在“三保”中的优先保障地位。督促县区妥善处理保障当期“三保”和解决历史欠账的关系。全面系统梳理支出事项,对不属于国家、市要求必保范围的,坚决予以压减或剔除。充分发挥县级“抓统筹、保基本、促均衡”的作用,在目前已实施乡镇教师人员工资县级统发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化解“三保”风险
制定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市县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的原则,建立国库资金应急调度机制,对“三保”支出确实有困难的地区,采取紧急调度资金支持,确保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突发性风险底线。指导“三保”重点关注和预警提示地区,按照“一县一策”的要求,制定“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银政企”对接平台缓释债务风险,深入研判当前金融领域形势,主动衔接各金融机构,研究今后一段时期对接政策,通过置换、延期等措施,缓释短期偿债压力。指导县区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强化舆情监测k研判,实时掌握舆情动向,妥善回应舆论关切。
责任编辑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