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5 作者:湖北省财政厅
[大]
[中]
[小]
摘要:
湖北:聚焦服务导向发挥关税职能
湖北省财政厅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湖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湖北省经济发展实际,不断强化关税职能作用,主动谋划关税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升级,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强力支撑,助力湖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与“争取”兼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积极落实进口税收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一是落实集成电路产业进口原材料、设备零部件等免税政策。为确保国民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国家将集成电路产业放在关键地位,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省财政厅主动研究,积极对接企业,认等8市的9家综合保税区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备案。2020年,全省14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实现内销49.85亿元;试点企业采购境内货物46.16亿元,抵扣进项税额6.38亿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稳步实施,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省内综合保税区内企业链接国内市场的痛点问题,使企业更好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
湖北:聚焦服务导向发挥关税职能
湖北省财政厅
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湖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湖北省经济发展实际,不断强化关税职能作用,主动谋划关税工作,夯实工作基础,提出税收政策建议,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升级,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了强力支撑,助力湖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与“争取”兼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积极落实进口税收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一是落实集成电路产业进口原材料、设备零部件等免税政策。为确保国民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国家将集成电路产业放在关键地位,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省财政厅主动研究,积极对接企业,认等8市的9家综合保税区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备案。2020年,全省14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实现内销49.85亿元;试点企业采购境内货物46.16亿元,抵扣进项税额6.38亿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稳步实施,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省内综合保税区内企业链接国内市场的痛点问题,使企业更好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进一步激发了山东作为进出口贸易大省的活力。
(四)搭建基层关税政策服务体系。为应对国际贸易环境变化,满足基层关税政策研究能力建设需要,更好服务对外贸易工作和进出口企业,自2019年起,真落实相关政策。例如,长江存储项目是国家存储器基地项目,2016年以来企业进口有关生产设备、原材料、消耗品等享受了税收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有力支持了企业产能建设爬坡过坎。在进口税收政策引领下,目前,湖北省“芯屏端网”产业集群加速崛起,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二是落实进口设备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2016年以来,湖北省企业享受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项目进口设备分期纳税政策,进口新设备增值税可6年分期缴纳。五年来,华星光电、武汉天马通过享受分期纳税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一次性纳税的资金压力,极大推动了湖北新型显示器件产业的发展。三是落实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政策。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出台的一系列公告规定,积极进行政策宣传,主动沟通对接,并指导企业填报,力争将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储备基层关税研究性人才。在积极协助财政部建立关税基层联系点的同时,主动梳理省内重点进出口企业数据,探索建立省级关税工作联系点,畅通基层企业发声渠道,及时掌握重点行业和产品进出口变化情况,为政策研究提供分析案例和支撑模型,提升关税政策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关税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定期修订税收优惠政策汇编,针对进出口企业需要,编制自贸试验区政策汇编、进出口税收政策清单等,常态化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通过点对点推送、面对面讲解、手把手指导,全力服务省内进出口企业发展。
坚持每年组织全省税政干部开展关税业务培训,培养到最低。省内企业多项商品享受了关税排除,有力保障了项目产业链安全稳定。
(二)落实支持抗疫进口税收政策,助力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省财政厅积极与财政部关税司对接,汇报政策需求。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及时出台公告,对海外捐赠的防疫物资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省财政厅以最快的速度先后两批次明确13家企业享受进口防疫物资免征关税政策,对捐赠的2亿多元进口防疫物资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约4000多万元,对卫健部门组织进口的2000多万元防疫医疗物资免征关税约100多万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和物资保供,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在封城的特殊情况下,为解决武汉天马、华星光电两个项目保税时间即将到期的燃眉之急,省财政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企业上报设备分期纳税材料,及时向财政部提交请示,同年5月获批,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
(三)支持区域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配合商务、海关等部门做好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申报、升级、建设、验收等工作。二是做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工作,配合经信、海关、税务等部门完成重大技术装备免税资格初审、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享受科技创新进口免税政策资格初审等工作,目前湖北省获批设立了5个综合保税区,形成了“保税物流货物触发申报新模式”等一批示范成果,改善了营商环境。截至2020年底,湖北自贸试验区累计新增企业61609家,为原有企业存量的2.2倍。2020年进出口总额1273.3亿元,同比增长11%,有力提升了对外开放水平。
“重点”与“亮点”统筹,服务产业发展
芯屏产业是湖北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通过加速培育引领型产业构建起的“芯屏端网”万亿产业集群。为支持产业抢抓发展机遇,促进产业链延伸升级,省财政厅主动谋划关税政策,持之以恒开展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研究提出税则税率调整建议,强力赋
能高端产业链的崛起。“十三五”以来,省财政厅共提出进口税收政策及税目税率调整建议20条,被采纳15条;提出政策清单修改建议数百条,有力支持了重点产业发展。
(一)适时提出调整关税税率建议,支持光纤产业保持国际领先。武汉长飞是全球最大光纤预制棒和光纤光缆供应商。在光纤预制棒研发量产的关键时期,省财政厅在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数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适时提出科学调整核心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暂定税率建议,有力提升了企业竞争力,促进光纤产业做大做强。近年来,因国内5G建设加快,光纤需求持续增加,及时建议调整光导纤维用石英玻璃管进口关税暂定税率,促进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为顺利实现核心产品国产替代赢得时间,提高国产光纤产品竞争力。“十三五”期间,长飞公司进出口总额达17亿美元,生产的光纤预制棒在国内和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
(二)提出加大优惠政策力度,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2019年,通过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发现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性原材料、消耗品继续给予免税政策部分已到期,并且采购新设备金额巨大,涉及到进口增值税金额大,企业资金压力重。同时,中小型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规模较小,但针对国外企业“卡脖子”的配套零部件,自主研发、扩大国产化率又是必经之路。省财政厅根据国家产业扶持政策,长期跟踪调研,提出3条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均被财政部采纳。一是建议相关优惠政策延期,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性原材料、消耗品继续给予免税政策,增强产品国际竞争力。二是集成电路项目比照新型显示器件项目享受购买进口设备分期纳税政策,缓解企业资金负担。三是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生产企业也能享受相关免税清单的关税优惠政策,促进产业链健康发展。
(三)针对到期政策及时申请延期,增强新型显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厅持续对武汉天马、武汉华星光电等新型显示器件生产企业进行调研及跟踪服务,积极向财政部反映情况,帮助企业渡过项目建设困难时期,促进技术升级,提升自主
长江存储器基地
来源
创新能力。目前,湖北省显示器件产业集群上下游配套、分工合作、协同创新,已形成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新型显示器件产业集群和完整的产业生态系统,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中小尺寸显示面板基地,将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显示器件产业集群基地。
“宣传”与“调研”同步,服务企业需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进企业宣讲。省财政厅调研组多次到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实地调研,组织光纤光缆和集成电路及新型显示器件企业进行座谈,向企业宣传关税政策,开展问卷调查,了解产品生产流程和工艺、上下游产业链情况、产品生产与销售情况等。二是向社会宣传。每年编印《税收优惠政策汇编》1万多册,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大众等,确保政策用好用足。
(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召开全省培训会议,组织市级财政局分管局长及科长参加,邀请财政部关税司同志就关税基本知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由
贸易区、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关税建议及案例分析等进行专题培训讲解,加强了基层财政部门对关税工作的认识。
(三)加大政策调研力度。“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厅立足湖北省地方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实际,聚焦政策重点,持续优化调研机制,落实重点产品竞争力调查要求,选取重点行业企业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进口税收政策调整、政策实施等信息的采集,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审视和系统梳理,同时结合湖北省经济情况深入分析,五年来,省财政厅每年都力争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财政部参考。
(四)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一是纵向上积极与财政部对接沟通,同时,建立市、县(区)级关税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基层关税联络员的紧密联系,夯实关税工作基础。针对财政部门、企业用户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难点。二是横向加强与海关、税务、商务、科技、文旅等部门以及厅内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协同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张蕊梁冬妮
B本期专题
中国财政I2021.16半月刊|总第837期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