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3 作者:胡军勇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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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往来款管理现状及改进
—基于全国26所高校问卷调查结果
往来款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基于全国26所高校往来款管理调查结果,就政府会计制度下改进高校往来款管理进行探讨。该26所高校除了浙江省教育厅所属的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还有浙江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和南京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浙江省外高校,并包括浙江省地级市属的数所本科、高职院校,因此,调查基本能代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不同属性高校往来款管理情况。
一、高校往来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被调查高校中:28%未制定专门的往来款内部管理制度;48%未对教职工个人向学校逾期借款制定处罚规定或者虽有处罚规定但执行不严格;24%的高校未将支付给外单位的预付类往来款项的清偿结算责任落实到校内教职工个人;56%的高校在2020年年末的应收往来款中不清楚是否存在借款人已离职或已无法取得联系;44%的高校在2020年年末的应收往来款中不清楚是否存在借款人已退休;40%高校认为所在高校往来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含学校领导重视不够。高校以教学、科研和人才为中心,在资金管理上普遍存在重资金争取和经费内部分配,轻后续...
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往来款管理现状及改进
—基于全国26所高校问卷调查结果
往来款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基于全国26所高校往来款管理调查结果,就政府会计制度下改进高校往来款管理进行探讨。该26所高校除了浙江省教育厅所属的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还有浙江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和南京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浙江省外高校,并包括浙江省地级市属的数所本科、高职院校,因此,调查基本能代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和不同属性高校往来款管理情况。
一、高校往来款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被调查高校中:28%未制定专门的往来款内部管理制度;48%未对教职工个人向学校逾期借款制定处罚规定或者虽有处罚规定但执行不严格;24%的高校未将支付给外单位的预付类往来款项的清偿结算责任落实到校内教职工个人;56%的高校在2020年年末的应收往来款中不清楚是否存在借款人已离职或已无法取得联系;44%的高校在2020年年末的应收往来款中不清楚是否存在借款人已退休;40%高校认为所在高校往来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含学校领导重视不够。高校以教学、科研和人才为中心,在资金管理上普遍存在重资金争取和经费内部分配,轻后续支出管理和绩
效评价现象。而对于因款项收付形成的往来款,高校绝大部分领导甚至少部分分管财务领导认为这是财务部门“做账”的事,普遍未将资金收付而致的往来款清偿结算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往来款占用资金大,普遍存在逾期未清理
被调查高校中:2020年年末应收往来款余额中位数为7000万元,占2020年度决算总收入比值最高54.85%,比值中位数为7%;2020年年末应付往来款金额中位数为6000万元,占2020年度决算总支出比值最高64.14%,比值中位数为5.66%;账龄最长的应收往来款已34年,所有高校账龄最长应收往来款平均为19年;账龄最长的应付往来款已23年,所有高校账龄最长应付往来款平均为16年。浙江省教育厅对厅属高校实行定期轮审制度(每年对4〜5所高校实行预决算审计),在教育厅公布的审计结果中,被审高校每次均在往来款项管理方面存在待整改问题,如2019年印发的关于浙江省属5所高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结果的通报中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2017年的主要问题有“款项未及时清理结转收入”“债权清理不及时”,2016年的主要问题有“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
(三)未按国家规定对往来款进行
胡军勇蔡礼■
规范管理
被调查高校中:28%的高校曾计提过坏账准备,但据了解,几乎所有被调查高校都存在部分应收往来款不能收回或者已出现不能收回的迹象;所有高校2020年年末“预计负债”账户均无余额,但被调查高校中有部分高校与往来款对应方正在进行法院诉讼,很可能面临着相应赔偿;28%的高校代扣代缴“五险一金”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未在财务账面上以往来款进行核算和反映;40%的高校在2020年度将支付的未进行价款结算审计的工程款通过“预付账款”账户核算;12%高校只在有上级清查等专项任务时才全面清理应付往来款;64%高校只有在上级专项布置时才对应收外单位的往来款进行函证;只有48%高校每年均有对应收本单位个人(含教工和学生)的往来款进行书面确认;有28%高校在教职工退休前,没有要求结清往来款或移交结清责任。
(四)学校往来款管理内部制度不合理,往来款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被调查高校中:67%认为所在高校往来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含学校内部往来款管理制度不合理,操作性不强,往来款结算清偿责任不健全;如绝大部分高校内部管理规定中未在借款时要求借款人明确还款截止具体日期。同时,大部分高校没能严格执
行内部管理规定中的“对相应长期未还借款情况予以公示”及“从工资奖金中扣回”等处罚性规定条款。绝大部分高校对内部教职工逾期未还借款只能手动通知,不能通过信息系统在还款截止日期的一定期限(如7天)内自动信息提醒。87.5%高校认为改进所在高校往来款管理的主要措施包含加大财会信息化投入、在往来款管理方面充分应用信息化。
二、改进高校往来款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学校往来款管理内部机制
往来款管理绝非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它涉及业务发生的所有部门及人员,高校应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校长为副组长,财务、审计、资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往来款管理领导小组,协调决定往来款管理特殊事项、坏账核销、清偿结算责任分解、认定和人员奖惩等重大事项。在建立健全往来款清偿结算责任机制时,原则上,各项应收往来款(包括预付外单位)结算清偿责任均应落实到校内负责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尤其要注意将支付外单位的预付款项落实到校内具体经办人员,审批人负连带结算偿还责任,因发放不成功导致的各项应付往来款由造册发放部门负责清理(财务部门及时告知发放结果),各部门发起的挂账由各部门经办人负责清理(经办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明确校内各部门人员离校、换岗未结清往来款项结算清偿责任交接机制及往来款核销的账销案存备查登记制度,将经办人及其部门对应经费中的逾期未清偿往来款项情况列入工作人员及所在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学校往来款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高校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往来
款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应明确应收应付往来款业务发生的审批程序,落实清偿结算责任人,明确在规定期限未清偿结算的处罚措施,要注意规定在往来业务发生时就明确该项往来业务结算清偿截止期限及延期的审批程序。制定时还要特别注意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与刚性。在增强制度可执行性的基础上,一定要严格执行制度,尤其在制度印发后,对首次触发制度规定的处罚措施(如暂停对应经办人或所在部门业务报销、从相应经办人工资、奖金中扣回)即应严格执行,创造制度执行良好氛围。
(三)规范学校往来款业务会计核算,加大往来款管理信息化投入
高校要按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要求,规范往来业务会计核算,如按相应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和“预计负债”,按制度规定规范“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账户使用。特别要注意充分运用信息化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对往来款项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类似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往来款管理系统,对每一笔往来款,除了具备会计账户、经费支出项目、金额和业务内容摘要等财务管理要素外,还要有业务发生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经办人所在部门、清偿结算截止日期、特殊事项审批人,已结算清偿金额及对应日期,在经办人因离校或换岗而致相应往来款业务经办人员变动时,也要及时通过责任移交调整并在信息系统中变更经办人,使所有往来款业务权责清晰、责任落实、信息查询方便,如通过系统能实现对所在部门、经办人、审批人、经费项目对应的未结清往来业务款下的未到期、已到期及逾期时间长短等不同要素的任意组合快速查询,具备分别在将到期、已到期和已逾期等不同时间节点的往来款项自动发信息提醒经办人及
审批人结算清偿等功能。在往来款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的基础上,充分用好信息化,实现按逾期时间长短自动根据学校坏账准备政策计算计提和转回“坏账准备”,实现按部门及经办人已逾期往来款的金额及次数实行不同的允许借款额度及次数和部门年度往来款管理情况考核等的精细化管理。
(四)加强学校往来款管理财会人员队伍建设
财会部门应落实专人负责往来款管理工作,同时要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对上级及学校往来款各项制度及规定要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对学校相关业务尤其是业务办理期限等了然于胸,做到既懂财务又懂业务,对相应往来款可能发生的坏账等早发现、早预警,进而杜绝学校资金损失或及时履行学校义务,切实提高学校资金效益。
(本文系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2018C35020>、浙江省教育厅一般课题<Y20184033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蔡礼系本文通讯作者)
(作者单位:温州医科大学)责任编辑任宇欣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士振.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条文解读+实务应用+案例讲解[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8.
[2]陈梦.高校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及对策研究川.财会学习,2021,(4):122-123.
[3]余莲.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表现形式及因应对策J].审计月刊,2019,(10):44-45.
[4]陈胜明.完善账龄分析法的构想川.财务与会计,2020,(19):7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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