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监管的实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发布,剥离了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开始转变职能、寻求转型发展,而在此过程中有效的财会监督对其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由于融资平台公司以资金作为企业核心资产,以资金安全高效管理作为核心业务,这种企业特质决定了其财会监督的焦点必然是资金监管。
一、目前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监管机制存在缺陷
资金监管机制的缺陷主要在于机构设置不完善和落实监管职责的缺位。一是在企业组织架构设计环节,没有充分考虑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监管的重要性,未能结合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科学规划,造成企业监管机构及其职责不健全;二是在资金监管环节,平级机构之间的监管往往有名无实,涉及多个机构协同监管或监管多个机构的事项更是难以...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监管的实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发布,剥离了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开始转变职能、寻求转型发展,而在此过程中有效的财会监督对其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由于融资平台公司以资金作为企业核心资产,以资金安全高效管理作为核心业务,这种企业特质决定了其财会监督的焦点必然是资金监管。
一、目前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监管机制存在缺陷
资金监管机制的缺陷主要在于机构设置不完善和落实监管职责的缺位。一是在企业组织架构设计环节,没有充分考虑融资平台公司资金监管的重要性,未能结合企业财务内控制度科学规划,造成企业监管机构及其职责不健全;二是在资金监管环节,平级机构之间的监管往往有名无实,涉及多个机构协同监管或监管多个机构的事项更是难以开展,特别是财务部门对其他业务部门资金监管的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
(二)资金监管制度不健全
资金监管制度可以分为资金管理类制度和企业监督类制度。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管理类制度往往停留在较基础的资金管理层面,一般只对货币资金的账户、票据印鉴、岗位设置、审批授权等基本管理环节作出规定,没有针对资金来源、拨付、存放、内部调拨等环节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企业监督类制度往往停留在监管机构工作层面,一般仅对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指引、人员守则、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规定,没有针对具体业务环节或关键流程制定监督管理制度。
(三)资金来源渠道及到位时间分散造成管理不规范
近年来,融资平台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范围越来越广,资金到位时间也变得分散,部分资金甚至没有经过专门渠道下达,增加了监管难度,也使企业面临更高的违规操作风险,如截留或挪用资金等,导致专项资金管理错位,管理力度下降,难以发挥专项资金原本作用。
(四)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存在偏差
业务部门对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判断受主观因素影响程度较大,缺乏专业管理、科学预算,导致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存在较大偏差。而这样的偏差导致财务部门对资金整体把握和调配能力的减弱,容易形成资金沉淀,不利于企业资金成本的控制和存量资金管理活动的开展。
罗文萍■
(五)业财融合不到位导致监管障碍
融资平台公司完成融资工作后,往往也需要完成项目资金的支付工作。但由于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到位、人员之间存在知识壁垒,导致项目资金支付由业务部门全面主导管理,财务部门仅负责操作执行,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监督机制失效,企业资金支付风险增大。
二、强化地方政府平台企业资金监管思路及实践经验
(一)顶层设计监督机制
以顶层设计的方式,设置完整的监督机构并赋予其全面的监督职责。一是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监督职能,重点对生产经营和财务资金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二是在内部监督职责权限上,赋予财务、法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独立报告董事会的权力;三是董事会作为综合性监督中枢,统筹各类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形成涵盖监事机构、会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外聘审计中介机构等在内的监督体系。
(二)强化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
制度建设是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的前提。一方面,针对资金的计划、执行、存放、内部调拨等环节制定资金调度会制度。实践中,资金调度会由财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及项目相关单位参加,在年度资金预算框架下分
析上月资金计划执行和结存情况,结合当月资金来源和使用需求制订当月资金收付计划,并经各级审批后严格执行。通过资金调度会,能够提升资金监管责任单位的重视程度,实现对责任单位的全覆盖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参与,有利于将资金监管细化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以“月”为调度周期,有利于落实资金预算,提升资金监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为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科学使用奠定基础。另一方面,针对具体业务环节或关键事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实践中,由内审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监督,在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1次,年初制定监督计划,确定监督专题,抽调精干人员,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监督组开展监督工作。此外,对于实际工作主动发现的问题,以及财政、审计、巡视、巡察等外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实行个案监督。
制度的执行保障主要在于企业坚持严格的内部制度执行考核工作,其中,痕迹化管理是考核的重点内容,如根据资金调度会议制度考核母子企业资金计划及执行分析、会议纪要、付款审批是否完备等。
(三)打造申报与拨付两条主线的闭环控制
项目建设资金申报和资金拨付审批是推动和保障项目建设的两条主线,也是企业从资金来源和去向角度开展财会监督的重要抓手。资金申报方面,要及时、完整收集建设单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每个项目的前期情况进行确认和监管,包括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项目概算、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完工进度、已支付款额进度等,并审核工程结算单、监理支付证书、经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计量清单、供货清单等各流程资料签章的完整性和合
法性,形成资金计划,上报政府部门审批。资金拨付方面,刚性执行经市政府审批后的资金支付计划。以笔者所在企业为例,单笔拨付金额在1亿元以下的报市财政局(投融资办)审批;单笔拨付金额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经市财政局(投融资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如因紧急情况确需支付计划外资金的,单独报市政府审批。
(四)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业财融合
企业在成立之初即充分考虑项目监管各要素,以项目资金审核拨付为抓手,在财务软件基础上,自主开发了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形成了业财融合的信息管控平台,实现了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建设、审计、竣工验收等项目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并逐步扩大工程管理系统使用范围,增加客户端口,形成了由“建设单位网上申报资金需求、企业网上审核拨付资金”的流水作业模式,实现了资金审核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资源共享,不仅减少了资金拨付中的人为因素,提高了资金拨付的准确性、科学性以及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充分发
挥了业财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
(五)针对整改事项强化责任落实
融资平台公司采取对接部门“首办负责制”,即由最初对接外部监管活动的部门牵头负责整改事项的持续督导,涉及财务资金方面的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和推进,对于整改周期长的事项,财务部门还需牵头定期开展整改调度工作,分析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上报并反馈首办部门。此外,财务部门还针对共性的整改问题,通过修订制度、分享经验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管理,把堵漏洞、促提升做到实处。
(六)提升监督意识
无论是企业决策层还是一般员工,增强监督意识都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企业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领职工监督意识的提升。如定期刊发专刊,开设“党的建设”“立法司法动态”“地方政策法规”“国资监管”等栏目,侧重普法和实务宣传。在企业内刊设有内部监督专题板块,搭建监督工作宣传和经验交流平台,强化员工监督意识、提升业务能力。B
(作者单位: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姜雪
80财务与会计-2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