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作者:陈淑梅
[大]
[中]
[小]
摘要:
让财务工作助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
陈淑梅■
摘要: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财务工作如何做好科技资金管理,为科研活动和科研人员服务,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从财务视角出发,提出一方面要坚决贯彻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相关配套文件,将国家关于科技经费简政放权的各项政策落细、落准、落稳;另一方面要多措并举,既要切实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又要通过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助推科技事业发展。
关键词:科技创新;科研经费;简政放权;财务管理;监督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86X(2021)14-0019-03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高度重视。财务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科技资金管理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支持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在科技经费财务管理改革中,科技工作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还有待提升。作为财务工作者,要继续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在助力我国科技事业的腾飞中贡献力量。
一、将国家关于科技经费简政放权政策落细、落准、落稳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多次对科技经费管理...
让财务工作助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
陈淑梅■
摘要: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财务工作如何做好科技资金管理,为科研活动和科研人员服务,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从财务视角出发,提出一方面要坚决贯彻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相关配套文件,将国家关于科技经费简政放权的各项政策落细、落准、落稳;另一方面要多措并举,既要切实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又要通过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助推科技事业发展。
关键词:科技创新;科研经费;简政放权;财务管理;监督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86X(2021)14-0019-03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创新高度重视。财务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科技资金管理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支持了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在科技经费财务管理改革中,科技工作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还有待提升。作为财务工作者,要继续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在助力我国科技事业的腾飞中贡献力量。
一、将国家关于科技经费简政放权政策落细、落准、落稳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多次对科技经费管理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从2016年开
始,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关心的突出问题,着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从“放、管、服、落”四个方面出台了多项务实管用、细化落地的政策措施,其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的出台以及后续配套文件的实施,开启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科技经费管理领域力度最大的简政放权之路。
2018年,国务院针对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了大督查,从反映的问题看,科技经费“放管服”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存在“堵点”,主要表现为:一是有单位“不敢接”中央政策,在落实50号文件时结合科研实际不够,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比较保守;二是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上担心“出事”,预算中没有的内容不敢支出,倒逼在预算编制之初就精细化测算;三是部分科研人员不了解预算编制和预算评估政策,担心核减经费,在预算说明中对“每个斗笠、每个
大褂”都进行测算,存在为编制预算而“编”预算的情况等。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要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落实科技经费简政放权政策时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要坚决贯彻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出台的50号文件从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差旅会议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督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七个方面对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简政放权工作的政策涉及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财务人员要“接得住”“接得
作者简介:陈淑梅,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高级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五期学员。
本期专题
好”这些放权政策,把政策红利落到“脚面上”,而不是仅落在“膝盖上”,才能体现出政策的优越性,国家的好政策才能见到实效,科技工作者才会有获得感。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比如,50号文件第三部分提出“改进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的责任主体为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就是明确将教学、科研人员的差旅费内部管理办法制定权限下放给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符合教学和科研规律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但个别单位在执行中存在一定偏差,比如,有的扩大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的适用范围,将应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非教学和科研人员纳入了简政放权的范围,这一方面增加了经费支出的负担,另一方面弱化了国家给予教学和科研人员的政策红利。还有一种情况是缩小了国家简政放权的范围,比如,有的单位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没有真正的放权,制度上照搬照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没有合理确定教学科研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标准,对于难以取得住宿发票等特殊情况,没有做出适合本单位特点和教学科研人员需要的规定,导致教学和科研人员没有切实的获得感。
2018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创新活力,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这个时间节点距离50号文件出台已经两年多,说明各项政策落实还有进一步努力的空间,事实上,国务院大督查也确实发现了许多应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科学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同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前,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上升的大背景下,我们必须走出适合国情的创新路子”。身为财务工作者,必须下大力气把国家在科技经费领域的政策落实好,为科技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是相关配套文件要不折不扣得到落实。2017年3月,为进一步做好5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针对各单位在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政策措施、狠抓政策执行,发挥部门作用、加强统筹指导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以期促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切实增强科研人员的“成就感”“获得感”。据不完全统计,50号文件出台后至今(2021年5月),科研领域陆续出台的简政放权相关配套和改革文件已达40多个,如《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等,通过指导和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科技工作管理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财物自主支配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4月,为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科技经费简政放权工作,教育部出台了《中共教育部党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关于直属高校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
的通知》,从完善科研管理制度、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等6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科研经费管理的底线和红线,推动赋予高校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的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这一政策极大促进和推动了教育系统科技经费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地见效。以上制度文件都是50号文件出台后的细化落地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将其逐一贯彻落实好是落实“放管服”的重要举措。
二、财务人员切实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强、管理要求高,财务工作者一方面要保障科技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合法,另一方面也要想办法,不要让科技人员在财务报销上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财务工作者应适应新形势,实现从刚性的监督到柔性的服务的转变,从“管”到“理”的转化,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落实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优质服务的有效途径之一,这一点已经有明确的制度依据——50号文件明确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一些单位积极建立科研财务助理聘用和管理考核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培养,构建科学、稳定的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立起了符合本单位发展实际的科研项目助理劳务派遣模式,增强了科研项目聘用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灵活性,实现了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有需即配”,极大增强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但是,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公开的材料显示,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在一些单位没有落到实处,很多科研人员的工
本期专题
作时间仍被财务报销事项大量占用,财务人员面对众多的科研人员也是分身无术,中央文件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财务助理制度缺失,这些应引起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指出:“要创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良好科研生态,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研人员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让科学家潜心搞研究”,财务工作者也要解放思想,建立起让科学家潜心研究的财务工作环境,不让科技工作者在报销会议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方面占用太多的精力和时间,为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监督部门行使有效的监督作用
监督可以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部分。在助力我国科技事业腾飞的过程中,监督部门要更好地发挥助推器
作用。
从外部监督来看,为进一步做好50号文件贯彻落实工作,促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落地生根,2017年3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对外部监督检查的制度依据做出明确规定:“各单位在制定制度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单位内部决策程序开展工作,有关制度应当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在单位内部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各项制度应当做到权责明确、流程清晰、操作性强、务实管用。各项制度以及中央高校、科研院所按规定制定的差旅会议内部管理办法,应当作为预算编制、评估评审、经费管理、审计检查、财务验收等工作依据”。但是,从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公开的材料看,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乱作为”,不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最新精神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增加了科研人员提供资料的负担;个别财务验收专家观念落后、机械死板,
难以胜任新形势下的工作。
从内部监督看,为落实好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管责任,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解释力度,让科技工作者了解相关政策,进而才能执行政策。与以往相比,目前宣传手段更加丰富,可以做到人人皆知。二要建立有效的协同管理与监督机制,全力推进经费管理跨部门、多主体协同,组织协调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提升管理层次,加大监管力度。三要切实做好科研项目的精细化、深层次、全过程管理,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这也是保护科技人员的有力举措。
从长远看,还需要建立以自律为基础的监督责任体系,形成社会公众、政府、项目委托方、项目承担者以及各外部利益相关者共同监督的机制,使各方面的责、权、利边界更加清晰,监督责任更为明确,监督成本也更小。B
责任编辑张璐怡
本期专题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