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8 作者: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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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财政局贯彻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主动作为, 推进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实施,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会计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一)加强指导,跟进准则制度落地实施
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推行以来,北京市财政局对实施新准则制度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加强宣传培训,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智力支持。为进一步跟踪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到制...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财政局贯彻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积极主动作为, 推进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实施,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会计人才队伍全面发展。
(一)加强指导,跟进准则制度落地实施
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推行以来,北京市财政局对实施新准则制度做出统筹安排和具体部署,加强宣传培训,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智力支持。为进一步跟踪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到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对“双报告”应用目标理解不够准确、已有固定资产补提折旧存在困难等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督促落实,为财会人员专业知识学习提供更多平台。
认真学习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时了解企业在执行准则制度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向财政部反映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疫情期间及时制定关于捐赠事项账务处理及内控管理的指南,就捐赠实物及款项管理问题的会计核算进行说明, 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捐赠物资的入库、保管和领用管理,并加强对捐赠物资的风险管控,保证在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基础上真正做到“事急账不乱,事后查有据”。
建立北京市会计咨询专家制度,经过单位推荐、公开选聘程序,分领域分类别聘任58 名会计咨询专家。这些专家在会计准则制度、会计实操问题等方面为市属单位、会计人员答疑解惑,也在财政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发挥了专家智库作用。
(二)加强规范,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
按照“先行试点,重点跟进,全面实施”的工作步骤,北京市市属单位已于2016 年年底全部启动内控规范工作。北京市财政局制定并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各单位建立内控手册和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指导各单位按照指标体系组织自我评价工作。定期开展内控报告编报和软件填报的专题培训,邀请市属单位、各区财政负责人及财会部门负责人参加,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内控体系管控能力,五年来内控报告编报质量稳步提升。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 年度内控报告由单机改为网络报送方式,全市内控报告应报5 940 家(不包含涉密单位),已报5 940 家(市级单位1 153 家,区级单位4 787 家),全市内控报告综合优良率36.18%。
根据内控工作方案,每年选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内控自评结果进行外部评价。2020 年首次启用会计咨询专家外评方式,依照指标体系对35 家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现场打分,做出综合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要求相关单位整改落实。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扎实推进单位内控规范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监管,优化注师行业营商环境
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行政许可及变更备案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零”见面,压缩审批时限50%,精简审批材料55%, 同时畅通线上线下办事渠道,为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就近快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方便。印发《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实施暂行办法》及《北京市代理记账许可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在全国首创实现全区域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及代理记账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增加信用修复及申诉渠道。截至2020 年年底,北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正常执业事务所共742 家(包括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362 家、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354 家、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26 家);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24家。
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出去”战略实施。2017 年与市商务局研究制定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奖励机制,对北京地区以自有品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政策支持。经过严格审核,2019 年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拨付奖励资金共计231 万元。
构建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 监管”新模式。强化内部协同监管,建立注师行业联席会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联合开展检查,形成统一检查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的工作格局。加强外部联合监管,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掌握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信息, 抽取尚未取得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分所执业证书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开展有照无证清理检查, 净化行业市场。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 利用行业报备大数据信息进行数据挖掘,通过大数据比对和监测行业财务、人员数据以及未纳入行政许可范围、变更信息等指标,发现问题及时监管。
贯彻“两区”建设要求,积极向财政部争取政策,实现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试点工作落地实施,不断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批准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北京开发区设立分所,是北京自贸试验区成立后批复的第一家设在自贸试验区的分所。开展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三年
行动计划,建立京港两地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交流平台、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国际业务服务推介平台和北京资产评估机构国际化发展促进项目。集中整合行业优势资源,在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之间开辟点对点的专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专业服务机构的国际合作。
(四)加强培养,打造多层次会计人才梯队
2017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后,北京市财政局将会计人员服务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日常管理上。升级改造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为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查询继续教育记录提供更便利的服务。
研究制定《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开展多形式的继续教育, 促进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奠定基础。积极引导会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专业学习质量,做到学有所得, 学有所用,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拥有会计人员超过100 人以上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参与其中,促进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发展。自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后截至2020 年年底,信息采集共通过审核人数34.4 万人,完成2020 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共28.1 万人。加强社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听取培训机构总结汇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机构及时查处,形成有进有退的监管机制。
深化职称改革,及时完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研究设立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机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 带动高质量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创新发展。2018 ~ 2020 年正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202 人 ;2016 ~ 2020 年副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3 020 人。受疫情影响,经与3 家国家会计学院沟通,2020 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由面授改为网络形式,当年培训按计划达到300 多人次,2016 ~ 2020 年共培训1 251 人次。另外,组织企事业单位、高校及会计师事务所高级财会人员参加全国领军人才(高端班)、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工作,“十三五”时
期北京地区最终入选60 人。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财政局将围绕全市经济管理和财政中心重点工作, 主动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利用专家团队切实解决准则制度实施中的疑难问题, 服务好全市会计行业稳步发展和人才管理培养工作。
(一)在会计制度实施方面,积极宣传落实
认真抓好政府会计制度实时监测和企业会计准则高质量实施工作,定期组织各区会计管理部门及北京市国有企业财会人员参加企业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及内控填报等培训。加快管理会计建设工作,收集和筛选典型案例, 推进先进的经验方法,特别是要引用市属大型国有企业及部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绩效管理的实例,进行宣传推广及应用。
督促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的完善,组织好全市内控报告编报工作, 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过紧日子、政府会计改革等相关财政改革任务纳入内控监管范围。逐步扩大内控被评价单位范围,实现市级主管部门全面覆盖。加强内控外评工作结果应用,提高内控信息化覆盖率及风险点管控,及时掌握各单位内控规程进度, 评估单位风险,督促单位修正内控措施。
与市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助推会计电子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试点工作, 逐步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 完善数字化经济发展所需的标准制度和规范,促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二)在注师行业发展方面,持续贯彻“放管服”改革
“放”出公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行政许可审批与办事流程,完善承诺制审批办法,落实好分所及代理记账机构承诺制改革工作,实现执业许可证书电子化。
“管”出成效,完善行业“互联网+ 监管”体系,与各政府部门间的大数据平台对接,实现行业信息全面监管 ;创新行业监管模式,运用联合检查、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针对性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对有照无证、不符合持续经营条件、扰乱行业规范行为的专项检查, 净化北京会计服务行业市场。
“服”出高质,促进专业服务提质升级,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试点政策 ;继续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项目,促进北京与港澳事务所、国际会员机构的业务和人员交流,利用项目平台推广行业国际业务机构走出去或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发展跨境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着力推进专业队伍建设
按照市、区分级管理权限对继续教育机构及会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细化分析会计人员结构,全面监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各类会计人员采取相应的培训。利用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开发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库,完善会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
进一步贯彻国家人才强国战略,构建高端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会计专业品牌。加强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合作,探索建立行政事业类及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完善正副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修订评审规程,不断畅通晋升渠道,引导建立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会计人才梯队。推进“高端会计人才库”建设,将正副高级会计师、全国高端会计人才采集入库,强化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储备与运用。
责任编辑 武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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