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动态 > 重要文选 > 2017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投诉举报电话: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19-12-05 来源:中国财政2017年02半月刊(总第727期)
作者: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深入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

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围绕财政工作大局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一)坚持严字当头,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一是要把握好“全面”的涵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明确提出“六个从严”。(1)抓思想从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2)抓管党从严。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3)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推动全体党员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坚决与党中央步调一致。(4)抓治吏从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破解“四唯”难题,把党的领导组织把关放在干部选拔的第一位。(5)抓作风从严。坚持以上率下,锲而不舍、扭住不放,着力解决许多过去被认为解决不了的问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6)抓反腐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即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把严的标准落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是要明确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法纪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三是要一严到底,一以贯之。习近平总书记说:“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必须一严到底,坚决杜绝反弹”。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不能讲价钱、打折扣,不能用私情换党性,不能让立起的规矩成为“稻草人”,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顶风违纪,谁就要为之付出代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全党同志在思想上一定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承诺,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更好地明确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时候也会更有信心和底气。

(二)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

理想信念宗旨决定了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是共产党人的灵魂。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财政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用好手中权力,算好党和国家的“大账”,守住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要有全局意识和集体观念,要能够深刻地体会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明确角色定位,意志坚定、义无反顾地开展反腐败各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全党同志在思想上一定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承诺,是民意所致、民心所向。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更好地明确职责定位,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时候也会更有信心和底气。同时,纪检干部作为执行纪律的人,对纪律更要心存敬畏和戒惧,更要严格遵守规则和纪律。要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对执纪审查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私存、隐瞒线索,擅作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全体财政纪检干部务必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

(四)突出重点,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工作。从监督对象的角度来看,分为对党委(党组)和干部个人的监督。对于党委(党组)的监督,一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当前,有些部门和单位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表现为形式上重视、行动上忽视;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衰弱、上热下冷等问题。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是层层推卸责任,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尤其要注重对“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督促党组织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督促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财政部党组各项工作部署情况,要紧密结合部门和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监督方案,坚决杜绝表面化、形式化、口号化现象,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对党内民主落实情况的监督。要重点监督党委(党组)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情况,突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另外,对于党内政治生活涉及制度和法规的落实也要进行监督,确保党员民主权力、党内正常组织生活不受侵害。对于干部个人的监督,一是“四个意识”是否强化。包括能否尊崇和维护党章,能否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能否模范遵守党的纪律等。有些同志平时政治意识淡薄,经常口无遮拦,公开发表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甚至妄议中央,这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不是个人修养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监督中发现这些问题,都要执纪问责。二是组织观念是否到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能否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包括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习近平总书记就曾经指出: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们,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对于这些不请示报告、不如实报告的干部,党组织和纪检机构要重点予以关注。三是廉洁自律准则执行是否到位。包括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是否落实到位,重点监督公款吃喝、公车管理使用违规、违规办会办班、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出国(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以及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执纪审查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纪检机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违纪必究,以最坚决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初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反腐败斗争实践证明,执纪审查是反腐败斗争中最具震慑力、最有效的“利器”、“杀手锏”。在源头管理上,要做好信访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宽渠道,强化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在审查内容上,要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现象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贯穿线索核实、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在审查对象上,要重点查处“三类人”,即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以案施教,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集体约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集中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保持警醒,增强纪律意识;通过召开案件反思剖析会,开展专题教育,深刻剖析发案原因,查找漏洞,举一反三,提出预防措施;运用各类违纪案例通报会开展警示教育,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在全体党员干部,包括国家公职人员中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为自觉。

强化纪律建设 认真践行“四种形态”

(一)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

一是体现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查处违纪违法违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无数案例证明,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对党员干部轻微违纪不处理,就会养痈遗患;只有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坚决纠正“只盯违法不盯违纪”的问题,才能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四种形态”体现的是“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这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二是体现了以纪律为核心的纪检工作本质。依纪监督是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最日常的工作。“四种形态”都是以纪律为标尺,回归到了纪检工作的本质和本真,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等柔性措施,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党纪意识;对少数实行重处分,对极极少数立案审查、移送司法,体现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纪律面前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四种形态”强化了执纪是纪检部门的中心任务,纪检部门不是党内“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是“司法调查”,改变办案是主责这样的观念,因为党章明确规定,各级纪检机关第一职责是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纪律教育。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三是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四种形态”涵盖了违纪行为的各个发展过程,在每一个阶段都有对应的执纪标准,确保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都能得到纠正或惩处,起到震慑、警示作用。抓好前一种形态就会不断减少后一种形态的数量;后一种形态执行到位也会反过来倒逼前一种形态成为常态。通过一步步提醒、一步步警示,依靠前面三种形态的效果,最后使严重违纪违法人员成为“极极少数”,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标本兼治。

(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

一是“四种形态”既是对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首先是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组织调整、纪律处分和立案审查,既是监督执纪的要求,也是党章规定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发现违纪该出手时就出手,决不能冷眼旁观,任其发展,有问题要及时提醒、批评,否则就是失职,就要被问责。

二是“四种形态”提供了科学的执纪标准和处置方式。“四种形态”从日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到轻微违纪、严重违纪,再到违法,描画出从量变到质变、从小到大的梯度轨迹,并对应着违纪行为的从早到晚、从小到大,在执纪标准上给出了从轻到重的应对之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主要是勤“浇树”、防微杜渐,轻处分和组织调整主要是正“歪树”、矫枉纠偏,重处分主要是治“病树”、猛药去疴,立案审查、移送司法主要是拔“烂树”、“壮士断腕”。运用“四种形态”,就要对问题线索作出准确判断,重点根据违纪性质、情节、时间节点、对待组织态度等来适用相应形态,处理各类违纪行为。

三是“四种形态”释放的是严肃执纪、违纪必究。“四种形态”要求对于纪检工作来说,任务不是轻了而是重了。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红脸出汗,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对于轻微违纪,也应给予轻处分或进行组织调整;对于严重违纪,要采取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于违纪违法的,零容忍执行党纪,该立案调查的坚决立案、该移送司法的坚决移送,决不手软。严肃执纪不定指标、不设上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让已违纪者受到追究、付出代价,让想违纪者受到震慑、悬崖勒马。

(三)践行“四种形态”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是坚决破除对“四种形态”的认识误区。当前,有些同志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存在认识误区。有“反腐拐点论”,认为运用“四种形态”意味着反腐败转向,高压态势减弱了,要减缓收兵了;有“重蹈覆辙说”,担心抓早抓小就是要回到纪检部门无事可做、无案可查,搞预防、搞风险防控的老路上去;有“执纪从轻说”,错误地将组织对干部的爱护,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当成既往不咎,打着“四种形态”幌子,为执纪宽松软找理由,放大执纪自由裁量权;有“机械比例说”,机械僵化地理解运用“四种形态”,不是从实际出发开展工作,而是人为定指标、定比例,给不同形态的执纪工作“作计划”。这些错误认识,是对中央精神和中央纪委部署的曲解误读,必然会导致监督执纪不履职、不到位、乱作为的问题,必须坚决纠正。

二是确保“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四种形态”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使纪律严起来,管住党内大多数,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关键在明确职责、强化担当。要强化机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使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规范化、经常化。要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针对党员干部问题的反映情况,对事实笼统含糊、违纪事实轻微、情节不翔实的一般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提醒、函询核实、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和了结,做好咬耳扯袖的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确保“四种形态”的正确运用。运用“四种形态”,要注意看相关党员干部态度是否愿意改、行动是否主动纠,能否重建对党的忠诚。在运用纪律处分措施方面,要在严格执行政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情况,作出区别对待,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