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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万亿! 中央层面国资划转社保到账

2021/01/13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取得新进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资委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划转工作。1月12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中央层面划转工作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相关背景

  2017年1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文件指出,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为充分体现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上述文件明确了划转范围、对象、比例和承接主体。其中,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首先以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时期因企业职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基本目标,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地方国资划转情况

  根据前述国务院发布的文件要求,除了中央层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外,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工作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9月,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多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推进较快,已率先完成相关工作。

  例如,2020年12月,江苏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江苏证监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划转省级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通知》和《关于划转市县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通知》,将全省59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的部分国有资本划转至省财政厅,用于充实社保基金,共划转国有资本155.01亿元,涉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6.63亿元。

  2020年11月,江西省财政厅介绍,截至目前,省本级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划转工作已全面完成,共划转省本级国有企业9家,划转国家资本51.07亿元,对应享有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8.44亿元。

  此外,202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称,目前,广西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8户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已完成国有股权划转,按时保质完成划转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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