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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尹学群:勇担新使命 谱写新篇章 为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贡献财政力量

时间:2023-12-19
作者: 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尹学群
来源:中国财政微信公众号

勇担新使命 谱写新篇章 为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贡献财政力量

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尹学群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年来,浙江财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的大场景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政治自觉,以“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财政抓落实”的思想自觉,以争当“农村改革探路者、城乡融合先行者、乡村振兴排头兵”的行动自觉,全面构建支持“农业双强+乡村建设+农民共富”为主线的政策体系和“钱随事走+整合聚焦+绩效优先”为导向的绩效体系,更大力度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在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浙江样板的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展现新作为。





坚持高站位推动,构建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领导协调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浙江财政牢牢把握“财政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财政干部首先是政治干部”的定位,积极践行“以当家思维担当管家责任”的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领导协调机制,努力做到“三个始终坚持”: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三农”理论和思想宝库,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八八战略”和“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的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对“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财政支农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二是始终坚持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上,把有限的财力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高效地配置到乡村振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以走前列、作示范、立潮头的奋进之姿,勇当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的探路先锋。三是始终坚持把财政支持保障乡村振兴作为厅党组中心工作,组建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浙江省财政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全面对标对表乡村振兴方向重点,常态化研究部署创新性举措和突破性抓手,统筹协调有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坚持高水平推进,构建完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财政保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要加大真金白银的投入。浙江财政坚持把“三农”领域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重点,建立健全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加快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新格局,确保资金投入与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匹配。一是积极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持续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2018—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累计3860亿元,年均增长3.5%,有效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积极拓宽财政资金筹措渠道。坚决贯彻中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1、2022年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占比分别达到5.22%、7.11%,超额完成此前确定的4%和5%的年度目标。三是积极健全完善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完善担保业务模式,不断做大面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业务规模。截至2022年底,省农担公司注册资本金14.2亿元,年末担保余额达到117.34亿元、同比增长42.5%。




坚持高质量发展,构建完善乡村振兴财政政策迭代优化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浙江财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探索推动财政支持“大三农”政策体系变革重塑,以更优的政策、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支持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常态化落实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创新完善动态补贴、大县奖励等种粮收益保障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坚决守牢“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这条底线。主动谋划基于“大食物观”的财政支持政策,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为抓手,大力支持发展畜牧、水产、茶叶、水果等特色优势产业,以规模化、设施化、生态化发展为导向,着力提高多元食物供给能力。二是聚焦“千万工程”再深化再提升。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主抓手,持续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大力支持推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全面对接,促进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千万工程”新画卷。三是聚焦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围绕缩小“三大差距”,始终牢牢把握重农惠农、强村富民的工作初心,创新谋划实施新一轮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扶持政策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百村万户增收促富试点等支农项目,着力强化财政支农政策资金项目与村集体、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使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持高标准落实,构建完善财政支农政策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勤俭办事,力争花小钱、办大事。浙江财政坚持高标准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积极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强化资金项目闭环管理,有力保障乡村振兴重大部署、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碎片化”“撒胡椒面”的弊病,积极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探索推进财政资金“因素法”分配与“项目化”管理有效衔接,聚焦耕地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核心关键,通过竞争立项方式,推动形成以项目为基础、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新模式,促进乡村振兴相关扶持政策集成实施、协同发力、集中投入。二是坚持“全程监管”理念。积极落实“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要求,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的财政支农项目调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专人分区域负责联系若干重大项目,强化常态化督导推进,对项目实施推进不力、资金执行进度慢的地区,视情减少资金安排或扣回已下达资金,确保资金投入与实物量相匹配。三是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分类建立常态化的第三方政策评估机制,并着力强化绩效晾晒和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取消、调整、存续的重要依据,推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有进有退、定期调整优化。在乡村振兴共同事权重点领域,探索引入“基数+激励”的资金分配模式,对项目实施绩效明显、重点任务完成有力的地方,省级适当加大扶持力度,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陆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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