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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征文30 | 基于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修订建议

2020-03-16

作者:张洋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阎娜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财务处副处长,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内容摘编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作为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基本准则,其在总则及预算管理等内容上均应与《预算法》协同一致。因此,在近年来《预算法》被二次修正的背景下,笔者认为,《规则》也需要顺应《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变化,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一、强调全口径预算管理

《规则》中应进一步强调全口径预算的理念,明确全面预算管理的内涵。细化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中应包括的内容,特别是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应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应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同时,建议《规则》中明确事业单位预算不仅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也应包括筹资预算和投资预算,反映出预算主体进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情况。事业单位筹资预算主要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的借款预算、融资租赁预算和引入第三方合资合作预算。事业单位投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等预算。


二、调整预算编制机制

根据《预算法》“跨年度预算平衡”的要求,《规则》中也应体现“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这一原则,要求将项目资金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项目库,强化项目入库前的论证评审,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提高使用效益。


三、规范预算调整管理

为了加强预算调整管理的规范性,提高预算的执行力与约束力,防范预算调整带来的风险,建议《规则》中对预算调整的相关内容予以规范,明确事业单位预算调整的原则、条件、审批程序,强调预算调整方案中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理由、项目、金额以及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等事项,进而达到新《预算法》中对于避免随意调整预算、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审批流程、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


四、强化预决算公开工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需稳步开展,这就需要在《规则》中明确要求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确定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程度和方式,提高预决算信息透明度,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比性,切实强化社会监督意识。《规则》中可以指导事业单位逐步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以已经审批、审计后的财务预决算报告为基础,逐步向社会公众较为关心的信息扩展,逐渐增加公开的内容。同时,应选择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预决算信息,并保障信息的安全性。


五、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已成为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改革措施。建议《规则》中明确提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各事业单位预算绩效可以分为单位整体绩效和政策项目绩效两类,单位整体绩效将单位的收入支出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管理效率、运行成本、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绩效及核心业务的开展效果;政策项目绩效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规则》中应同时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应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包括事前决策、事管理、事后的产出评价及评价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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