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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助推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5-24
作者: 海南省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09期

2022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和新冠疫情严峻考验,海南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顶压前行,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局面。


加强财政资金供给,保障自贸港建设坚实有力

一是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22年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98.5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529亿元。用好国家扩大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领域政策,安排专项债券资金34.2亿元用于环岛旅游公路、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2022年10月在香港地区成功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实现2.2倍超额覆盖,这是海南首次在港发行蓝色债券,也是全国首次,对推动自贸港建设向国际化迈进、引导国际资本市场对自贸港的价值发现、深化琼港合作具有重大意义。二是推进财政金融联动。组建海南省财金集团,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自贸港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自贸港基金已认缴出资10.8亿元设立5只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25.2亿元,拟认缴出资20.8亿元设立9只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48.8亿元。新增入库PPP项目11个,总投资186.6亿元,较上年增加142.1亿元,PPP项目的谋划取得重大的进展。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增量、扩面、降价,省级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22.7亿元,较上年增加15.8亿元,通过增信分险和降费让利,扩大支小支农业务覆盖面。三是盘活用好存量资金。落实“定期清理,超期收回”的存量资金管理机制,全省共收回存量资金34.7亿元。全省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比上年压减9.1亿元,压减比例7%。盘活和压减资金主要用于封关运作、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


强化财政政策供给,服务中心大局积极有为

一是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安排防疫资金41亿元,积极争取财政部调度库款支持,有力保障防疫支出,助力守牢防疫阵地;以事不过夜的效率发放1.5亿元援琼医疗队慰问金、1亿元防疫重点工作岗位补贴,第一时间兑现海南省委省政府对医护人员的亲切关怀。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全省增值税留抵退税185亿元;出台稳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等系列扶持政策,通过发放2.5亿元消费券、发放4亿元稳岗返还资金、设立5亿元自贸港助企纾困基金等“组合拳”,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二是支持高质量发展。细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的23项实施细则,引导主导产业聚集壮大,助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制定重点园区财政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园区更好发挥经济发展“主阵地”作用;制定10条“含金量”较高的儋洋一体化财税支持政策,培育高质量发展第三增长极。指导帮助海口市化解债务,支持做大做强海口经济圈。三是支持打赢科技翻身仗。全省财政科技支出66.9亿元,比2021年增长65%。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近五成。出台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等7个科技支持实施细则,探索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赋予新形态科研机构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支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深海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支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六大标志性工程,推动赤田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支持海口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试点、三亚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五是支持全面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优化衔接资金政策,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衔接资金绩效考核被财政部评为“A”等级。落实各项惠农补贴,促进农民增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六是支持平安海南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扫黑除恶斗争、禁毒大会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取得显著成效。


全力攻坚核心任务,自贸港税制改革加速推进

一是推动“零关税”清单调整扩容。在财政部等指导支持下,更新升级原辅料、自用生产设备等“零关税”清单,原辅料“零关税”清单商品从169项增至356项,实现翻倍扩容;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清单新增旋转木马等8项商品,主要是游乐场设施,用于服务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同时将享惠主体扩大到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二是优化“低税率”政策。优化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享惠条件,修订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补充细化企业实质性运营标准,“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2022年个人和企业享惠面分别增长122.71%和35.71%;离岛免税店增至12家,全球最大的单体免税店在海口建成开业。三是深入研究“简税制”销售税改革。研究起草销售税改革初步方案,经过不断完善,已经从1.0版走到了3.0版。完成近万家企业实证分析,专题研究销售税与内地税制衔接等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成立销售税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召开技术性研讨会,销售税改革推进步伐进一步加快。四是持续开展货物退税研究。已形成货物自内地进入自贸港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征求意见稿。


统筹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更加优化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除基建投资预算外,2022年预算编制将部门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初步构建项目库管理体系,项目管理实现省财政与部门、市县纵横贯通。首次编印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提高到95%。提前至2022年6月启动2023年预算编制,加快推进部门工作周期与财政预算编制周期协同。二是调整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印发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2023年1月起正式实施,新方案将省和市县共享的税种从9个减少到5个,提高了市县的分享率,将税收更多留给市县,调动市县发展经济、壮大财源的积极性。同时,通过调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结构,发挥转移支付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等方面的正向激励作用。三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打造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厅内部“小闭环”、财政厅与预算部门之间“大闭环”的双循环体系,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功能全部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数字化、全周期的预算绩效管理。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印发《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职责,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共享共用、规范处置、预算管理、监督管理等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五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出台18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阶段性增加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推进“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问题。举办7场政企面对面活动,宣传财政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六是加强内控建设和财会监督。修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9个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组织政务基础数据清洗,加强关键业务风险管控。建立市县对口联系制度,督促指导市县妥善解决“三保”、暂付款等问题。统一财务报账口径,提升会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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