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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 彰显财政支柱作用 奋力谱写发展新篇

时间:2023-05-09
作者: 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松林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08期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江西宜春财政要以全市“三比三争”活动为契机,在“比创新,争先行;比攻坚,争先锋;比效能,争先进”中,始终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打造“六个之地”目标,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推动宜春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力促发展求“质量”,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一是全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设立宜春市现代产业引导基金,统筹用好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实施“电动宜春”建设行动计划,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锂电新能源首位产业等“1+3+N”产业体系构建;支持实施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推动宜春打造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不断激发企业活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适当扩大“五贷一保”规模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强化惠企利民资金“直通车”管理,构建宜春一流营商环境。

二是全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统筹人才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支持培育企业创新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人才引进培育等,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让科技创新成为扩大内需的“源头活水”。不断释放消费潜能。深入实施促进商贸消费体制扩容三年行动,统筹资金发放商贸、文旅消费券,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和汽车、家电、建材等商品下乡,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不断拓展外贸空间。统筹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加快推进中国(宜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宜春至宁波铁海联运,推动更多宜春产品“走出国门”、更多宜春企业“海外购”,奋力打造经济发展的繁荣之地。

三是全力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加快新增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使用,争取今年上半年资金基本使用完毕,集中资金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和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基建资金。落实基础设施投资适度超前要求,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发挥预算内基建投资引导作用,稳定社会预期。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鼓励采取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全市项目建设。


惠及民生聚“能量”,积极彰显公共财政职能

一是支持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做到保基本、兜底线,体现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坚决不搞超越发展阶段的承诺,切实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坚持有所作为、有所不为。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八成以上,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式提升民生资金效能,把民生实事办“实”。

二是支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民生政策“精准制导”。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岗位、托幼园位、上学座位、医疗床位、养老点位、停车车位、如厕厕位等“七位”问题,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坚持民生政策“融合推进”。将建设“幸福江西”工作与健全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等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全力抓实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切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民生政策“定期评估”。聚焦民生政策成效,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定期对民生实事项目开展评议评价评估,提出民生实事安排的优化意见建议。

三是支持推进各项重点民生建设。支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政策落地。延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等政策,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实现“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创优,完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分担机制,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支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坚守“舌尖上”的安全。加强新阶段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全力支持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以及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等,全力守护人民健康。支持践行“两山”发展理念。统筹安排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垃圾分类专项,奋力打造绿水青山的秀美之地。


防范风险去“变量”,积极筑牢安全发展底线

一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全面谋划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紧扣“遏增量、化存量”,提前制定化债实施方案,尽早落细化债任务,严守风险管控主线。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和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健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推进国有企业优化升级。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支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现金流。支持企业信用评级提升,积极涵养税源、培植财源、做大蛋糕,为企业信用评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坚持“三保”优先必保,制定2023年县级“三保”审核方案,按照现行“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稳妥做好财力安排并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积极发挥“三保”专户作用。加强财政库款综合分析,合理安排往来资金调度的频率和进度,确保各项支出优先足额安排、所需资金足额留存到位。分级落实“三保”责任。坚决履行好各级责任,做实做细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及时将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支出,属于政府支出责任的部分,纳入“三保”保障范围。守住社保基金安全运转底线。稳定拓展基金收入来源,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医保正常结算。贯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支持加快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三是加强财政综合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直达资金系统监管,确保直达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直达快享、惠企利民。强化“三公”经费监管,发挥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与宜春市“码”上监督平台作用,整治“吃公函”等行为。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大数据”监管体系,将监督贯穿至财政运行全过程各方面。打牢财政监管“补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下乡补助管理。试点推行全市电子公函管理制度,实现公务接待全过程电子化溯源管理,防止“舌尖上”的腐败。进一步完善财政内控制度,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深化改革扩“容量”,积极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着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过紧日子方针不动摇,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编制机制。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密切“四本预算”统筹衔接,落实常态化清理存量资金机制,依法依规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金资产。加快数字财政建设。支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业务全面覆盖,推进财政系统信息全面贯通。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健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机制,强化跨周期、逆周期调节,科学安排财政收支,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

二是着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宜春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为纲,加快全面建成“三全”“五有”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抓好事中绩效监控。建立“部门日常监控+财政重点监控”机制,实施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健全完善绩效结果与预算调整、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加大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及时向市政府、市人大报送,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三是着力落实各项财税改革。积极策应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完善中心城区财政体制,合理明确财源归属和事权划分,推动中心城区可持续发展。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提升。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好向市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对接,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特色场馆建设,优化升级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周期管理,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巩固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检查扩面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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