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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 倾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转型提速

时间:2023-03-01
作者: 湖南省益阳市财政局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03期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湖南省益阳市着力强保障、重统筹、善引导、优绩效,努力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转型提速的“先行者”,打造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闪光点”,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荣获湖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市州的表彰。


高位推动聚合力

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目标定位,财政部门把保障性住房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精准研判、密集调度,强力推进投入保障、机制创新、资金监管、制度建设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二是明晰路径,明确分工。由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联合,科学制定规划,精准分类施策,针对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协同联动,通力协作。成立益阳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及时组织联系工作会议,统筹调度住房保障工作,全力解难点、通堵点、扫盲点,凝聚工作合力。


加大投入强保障

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形势下,各级财政部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放在优先位置,拿出“真金白银”,突出财政扶持重点,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转型提速。一是财政投入要“增”。随着中央、省级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不断调整,财政部门坚持“人民至上”,啃下“硬骨头”,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7—2021年,市级财政分别投入4763.83万元、5670.86万元、6051.09万元、7529万元、9058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强民生保障力度。二是社会资本要“引”。修订完善《益阳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和政府部门代管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鼓励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总量,并且在年度考核中增加相关的考核权重,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在城市供水建设、燃气设施建设、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等方面发力,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活力。三是运行维护要“补”。为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稳中有进,财政部门对保障房项目运行维护经费采取适当补助。特别是针对新就业、新引进的人才群体高标准打造的人才公租房,每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公租房的提质改造,加强小区基础配套,改善居住环境,减轻公租房运营单位公租房资金压力。


统筹谋划促转型

积极探索创新,集成财政、住建、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工具箱,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探索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模式,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一是政策落地要“实”。结合地方实际,变“单一改造”为“综合实施”,对年代久远、公共基础设施落后、混居现象严重等情况复杂的小区,因地制宜采取“棚改+旧改+公租房”的模式进行综合改造,大力建设公租房、保租房。二是项目选定要“活”。通过打造多方联动模式,建设“社区+部门+业主”的联动体系,变“政府主导”为“共同缔造”。三是模式转型要“快”。打造建立居民自治模式,变“只建不管”为“共建共管”,指导旧改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推动成立小区党支部,协同参与小区建设管理,形成共建共享共治模式。


强化监管保落实

切实加强监管,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健全城市治理体系,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革提供坚实保障。一是事前管理有尺度。出台了《益阳市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益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注重项目规划、严把规划关,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改造实施计划,整片、有序、全面推进老旧小区工作,做到成熟一片,改造一片。二是事中运行有监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各施工阶段的任务进行细化,严格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定期督查。同时,要求监理公司及各施工单位,不折不扣抓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管理和工作监督,积极协调、维护施工环境,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工。三是事后考核有效果。出台了《益阳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考评办法》和《益阳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考核的通知》,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市)、乡镇和市直单位进行奖励,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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