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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 全力建设“重要窗口”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本

2021/03/23

作为我国美丽乡村发源地、美丽乡村首个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地和第一批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创建市,浙江省湖州市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积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要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目前,市级美丽乡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均实现全覆盖,颁布实施全国首部地方性美丽乡村建设法规《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乡村振兴综合评价、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平均发展水平居全省第一,省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评价实现“六连冠”,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66:1。


全方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以规划为引领,绘乡村振兴之“景”。早在2006年起,湖州就与浙江大学创新开启了市校合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路,谋划制定了“1381行动计划”,即建设一个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构筑科技创新服务、人才支撑、体制机制创新等三大平台,实施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等八大工程,推进100项以上重大项目。在此基础上,2010年和2016年,相继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明确了要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湖州制定了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明确实施乡村产业提升等“六大行动”,努力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编制全市乡村振兴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等,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农村综合改革设计了一系列载体,促进工作落实,为湖州乡村振兴绘就了美好蓝图。

(二)以产业为支撑,固乡村振兴之“基”。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现代农业“4231”产业培育等发展计划,全面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十大工程、千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大力推广种养结合等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狠抓结构优化、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新增长点培育等工作,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全市已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94家、挂牌上市农业龙头企业9家,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115家,示范性家庭农场364家。特别是持续开展农业“接二连三”“跨二进三”工作,促进“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转化,以农家乐、洋家乐和美丽村庄经营为重点的乡村休闲旅游蓬勃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养老、健康养生等新业态逐渐兴起,2020年实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4783万人次,业务收入80.4亿元。

(三)以环境为底色,塑乡村振兴之“形”。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乡镇、示范带、村和美丽庭院“五美联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率100%,建成美丽乡村示范带31条,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全面推动治水治气治矿治土治废向农村延伸,纵深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构建了城乡卫生“一把扫帚扫到底”、农村生活污水“一根管子接到底”等有效机制,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99.6%,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93.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规划保留村应治尽治,受益农户29万户、受益率90%以上。全市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商品温室龟鳖养殖实现全域清零。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47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绿色发展指数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列。

(四)以改革为动力,赋乡村振兴之“能”。早在2010年,湖州就被浙江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唯一的新农村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承担多项“国字号”“省字头”的改革试点任务。这些年,湖州深化改革创新,在人才引进和培育改革方面,建立全国首个农民学院,培育农村实用人才9.97万人、高素质农民1.65万人。首创“1+1+N”产学研一体化农推联盟,实现农业主导产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制定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意见,引进培育“五类英才”近1万人。在农村“三权”改革方面,在全国首创基于“三权分置”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率先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国首宗农业“标准地”在安吉成功出让;全市村级集体资产股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确权发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全面完成,开展农村产权交易5519宗、金额超13亿元。在“三位一体”改革方面,市区县乡镇农合联组建实现全覆盖。在城乡体制改革方面,在全国率先完成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33项制度全部并轨。

(五)以文化为传承,铸乡村振兴之“魂”。持续筑牢农民的精神家园,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振兴。制定实施了湖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地方标准,成立全国首家新时代文明实践学院,构建了1个市级指导中心、6个区县实践中心、116个乡镇(街道)实践所、1083个村级实践站、9295个实践基地的“一六百千万”文明实践工作网络。累计创建全国文明村镇21个、省级文明村镇128个、市级文明村镇433个,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实现创建全覆盖。全面推进“文化礼堂·幸福八有”工程,累计建成农村文化礼堂802家。同时,大力挖掘具有湖州本土特色的乡村文化,建立了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名录,重点加强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60个省级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创建实现区县全覆盖。

(六)以民生为根本,显乡村振兴之“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延伸,城乡公交行政村通达率达到100%,各区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均达到5A级。提前完成农村饮水达标提标三年任务,实现城乡同质饮水。区县和乡镇全部达到省教育强县区、教育强镇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规范化率90.3%,成功获评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区域性同标,每人每月达873元。特别是把村强民富作为着力点,先后实施促进农民增收、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强村等行动计划,全面消除了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户和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消除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任务完成80.8%。

(七)以稳定为底线,护乡村振兴之“安”。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全面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步伐。持续深化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创建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工)委22个、市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226个;持续开展农村平安系列创建,大力推广安吉县“村村通、村村看、村村响、村村用”模式。出台全国首个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实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不断健全“综合指挥中心+四大平台+全科网格员”运行机制,网格覆盖率、网格整合率均达100%。建立推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全面推行村社干部集中办公,在全省率先实现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公务卡结算全覆盖。全市已认定省级善治示范村123个、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156个。

(八)以共建为路径,聚乡村振兴之“力”。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注重坚持以党政为主导、以群众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不断汇聚美丽乡村建设的磅礴之力。在组织领导上,市里建立了由市级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任组长的“一个领导小组、六个工作组”的组织体系,各区县建立了相应领导体系。在政策推动上,市、区县聚焦现代农业发展、集体经济壮大、中心镇村培育、财政金融扶持等出台支持政策,在考核设置上区分内容设置区县个性化指标,将乡村振兴内容纳入区县“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在财力保障上,坚持将新增财力重点投向农村,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三农”工作,2006年至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内用于“三农”的资金达1030多亿元。同时,注重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农民和村集体自主推进乡村振兴。特别是以市校合作共建为龙头,带动军民共建、村企合建、部门联建、群团参建,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湖州美丽乡村建设。


全力建设“重要窗口”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本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和湖州考察,赋予湖州“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的新期望新要求。总书记在余村考察时指出,当年在浙江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现在变成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在这里真正实现了,可以作为一个示范。湖州市委对标“乡村振兴全国样板”的新目标新定位,提出要努力成为城乡融合、全域美丽的示范样本,加快打造湖州乡村振兴10个方面重点标志性成果。

(一)率先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以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人文乡村发展行动、善治乡村推进行动、乡村民生优化行动、制度完善行动”等“六大行动”为抓手,全力打造“农业全面现代化、农村环境全域美丽、农民生活全民幸福、农业农村要素全效流动”的乡村振兴示范区。

(二)率先推进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锚定美丽乡村标杆、绿色产业高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样板、善治乡村模范、城乡融合示范五大战略定位,全力推进整市创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工作,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率先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村。围绕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加快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要求的实现,率先提出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片区,坚持“绿色健康、片区协调、村为主体、共建共享、党建引领”,以“统一规划、错位发展、共建共营”为路径,组团式打造“片区环境生态美、产村融合发展美、村强民富生活美、人文和谐内在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片区。

(四)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余村经验”批示精神,深入推广“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八个村”建设,全面推广五四村“数字乡村一张图”。完善农村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提升矛盾调解中心规范化运行和村级站点建设,整合提升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村级公共场所,深化乡村“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深入推动农村各项改革集成。突出强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加快建立系统完备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重点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办法,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推进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下欠发达村;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提升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运行水平,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 改革,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

(六)率先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率先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制定《农业“标准地”项目审批管理操作流程和有关要求》,各区县按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数量1:1配套,破解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用地困难,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借鉴的“湖州经验”。

(七)深入开展“两进两回”行动。为推动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农村集聚,大力实施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等四大行动,建立“1+4”组织保障体系,设立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以要素集聚赋能乡村振兴。

(八)率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监管。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示范市”建设目标,创新形成“农村物业管理”“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出村”等分类模式,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慧化系统建设,对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实行大数据监控、全流程管控,最终实现垃圾可溯源,形成权责一致的体系,并将村民分类情况纳入诚信系统。

(九)率先推进数字乡村示范市建设。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打造一个全市“三农”协同应用平台,融合生产、生活、生态,推进X个应用场景,系统构建数字乡村“1+3+X”湖州模式,并以点带面推进区县村级数字化建设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十)深入推进渔业绿色发展。持续擦亮“中国淡水渔都”“中国淡水渔文化第一镇”和“中国生态养鱼第一镇”等渔业金字招牌,实施新一轮渔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水产饲料加工业、休闲渔业、渔业机械装备服务业、水产品流通业,打造渔业大数据平台,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的“六次产业”发展格局。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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