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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扎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有效助力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2021/03/23

2020年以来,厦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变化,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检查评估作为更好地促进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筹划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检查评估

(一)注重加强协同配合。市级财税部门联合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联合制定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并就落实减税降费、依法组织收入和加强预算管理提出三点具体要求。市区两级财税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交流,联合开展调研、联合召开座谈会、联合组织问卷调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检查评估工作按进度高效进行。

(二)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结合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督查和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积极运用在网站开展问卷调查、实施远程疑点数据筛查、听取第三方意见建议等方式,既减轻基层和纳税人、缴费人负担,又达到对工作再推动、再促进、再提升的目的。

(三)注重坚持问题导向。为深入了解相关行业和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特别是精准掌握政策落地过程中的堵点问题,找准症结,财税部门分别召开了工商联等6个行业的企业代表和8家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带着了解到的问题深入相关企业调研,积极听取企业和第三方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结合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督察,重点听取2家税务部门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


主动作为,抓好政策措施落实

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中,财政部门主动作为,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向财政部上报疫情影响分析和政策帮扶建议;税务部门按照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要尽力、疫情防控要加力的“四力”要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办税缴费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税费优惠,积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20年1—5月,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71.98     亿元。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市区两级财税部门坚持上下“一盘棋”,积极构建政策落实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组成市区两级财税支持抗击疫情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实工作团队;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的工作模式,坚持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反馈问题、完善机制的全闭环工作流程,不断提高防控风险的能力,保障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主动与卫健、人社、发改和工信等有关部门对接,推动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其他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各类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三是对需办理退税的自然人、小微企业,严格依照退税指引进行批量退税操作,加快办理退税进度,确保自然人、小微企业顺利办理退税。

(二)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为有效分析和应对疫情对厦门财政经济的影响,2月初,财政部门采取发放问卷的形式向全市企业开展调查,收回有效问卷4022份,并对其中100家重点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财政部提出政策建议。目前,厦门市提出的减免快递物流等行业车船税、疫情期间暂停航空公司在外地预缴增增值税、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建议已落地实施。税务部门利用增值税发票、社保用工、进出口退税等税收数据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分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三)落实纳税服务措施。一是依托“点对点”精准宣传和线上直播课堂、短信、税企邮箱、微信群、财税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渠道,推送相关政策及文件有效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财税干部最新政策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对外咨询电话人员配备,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咨询需求。三是拓展办税缴费方式,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选择网络办、自助办等“非接触式”办税,同时不断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

(四)落实税收征管措施。税务部门严格按规定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实行容缺受理,切实保障发票供应,对于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不进行行政处罚。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数据信息资源,尽量减少入户执法和直接入户检查,对确实需要到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事项,延至疫情得到控制后办理。统一调减个体工商户2020年核定应纳税经营额,全面落实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延缓缴纳。

(五)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好征收税费与落实减税降费的关系,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二是定期分析分税种、分行业、分地区的税收收入情况,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增长异常情况进行重点跟踪分析,及时筛查疑点数据,加强收入分析监控,切实规范税费征收行为。

(六)加强涉企收费监管。财政、市场监管、价格、民政等部门作为厦门市涉企收费治理工作联席小组成员,联合对6个区和11个市直单位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走访抽查。总体来看,各执收单位都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到位,未出现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设立收费项目等情况;市区两级审批部门都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市区两级政务中心均设有收费目录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

同时,财税部门对内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对外加强对纳税人的精准宣传辅导,强化数据分析运用,持续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政策实施效果较为明显

在多渠道调研、评估中,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对减税降费政策给予高度评价,普遍认为减税降费直接惠企惠民、公平有效,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大举措,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和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从厦门市2020年上半年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相关数据来看,申报享受各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户数和减免税额均呈上升趋势,个别优惠政策减免金额大幅度增长,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行业企业获得了充足的税收红利空间,促进了消费和经济发展。

(一)多项免税政策直接惠及消费经济。国家针对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业的免税优惠直接惠及整体消费经济,广大服务企业税费成本的下降,直接减轻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利于企业增强发展后劲。据统计,疫情以来的不到半年时间里,厦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减免增值税金额1610.18万元、生活服务企业减免增值税金额10270.04万元。

(二)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减轻广大小微企业负担。叠加疫情期间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税率、生活服务业免税以及2019年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等优惠政策,2020年上半年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税负率远低于1%。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执行,不仅直接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费成本,还切切实实地帮助广大小微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渡过疫情“寒冬”,有力地稳定了预期和投资。

(三)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增加了企业现金流,既保障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又促进了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据统计,2020年上半年厦门市累计已有19户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增值税税额合计5050.18万元,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的物资供应稳定,助推了市场主体、基本民生有效运转。

(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鼓励短期内急需的防疫物资扩大再生产。发改、工信部门发布95家全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其中共有16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2020年上半年享受加速折旧优惠金额2391.33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597.83   万元。 

(五)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效果显著,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后,全市财税、社保部门快速反应,加快落实速度。2020年上半年,累计减免养老保险费35.27亿元、失业保险费1.57亿元、工伤保险费1.68亿元、减征医疗保险费6.04亿元;累计为23311户缴费人缓缴社保费款5.65亿元,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升税费优惠政策获得感。

(六)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为出口企业纾困解难。随着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落地,1464项产品提高退税率,2020年上半年,税务部门及时通过开展“非接触式”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329户,开具证明221份,办理免税证明及免税核销9户次,实现出口退(免)税凭证信息查询420户次,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83.91亿元;全市共有399户企业累计增加退(免)税额1098万元。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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