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11:28:24
201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部门紧紧围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财会工作职责,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强化系统服务指导,加强社有资产监管,提升常规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从争取、管理、监督三个环节入手,管好用好“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一)落实总社党组理事会工作部署,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加强“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根据财政部要求,继续推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改革,组织委托社科院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所对2016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模式进行评估,评估组认为,专项资金改为股权投入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有利于推动供销合作社实现上下贯通、联合发展;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改革的方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指导中国供销集团编制《2017—2020年“新网工程”建设投资规划》,在使用方向上继续聚焦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同时向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扩展。
(二)完善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约束。制定《2017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中国供销集团依据管理办法出台实施管理细则、申报指引、股权并购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制,形成了贯穿“新网工程”资金申报、使用、支出、审核、管理、监督各环节的制度规范,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与中国供销集团共同举办两期500余人参加的专项资金申报培训班,向全系统员工讲解专项资金有关政策制度,提高制度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三)抓常抓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印发《关于加强“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专项资金到账后的项目实施、支出审核、招投标、发现问题及整改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认真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季报制度,定期全面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专项资金使用进度。
二、从专项重点工作入手,深化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规范开展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工作。研究起草规范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的工作方案,确定安徽省供销合作社、江西省南昌市供销合作社、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供销合作社和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供销合作社4个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单位修改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了批复,实地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召开“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探讨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跟踪指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探索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工作稳步推进。确定陕西省和上海市供销合作社为基金试点单位,批复陕西省供销合作社基金试点方案,密切跟踪陕西、重庆和安徽三省市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运行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指导建议。三省市基金已全部开始运营,为系统合作发展基金工作积累了经验。
三、从推进政策落实入手,系统财务指导工作呈现新亮点
(一)推进系统历史债务化解工作有重大进展。推动总社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下发通知,督促协议内容落地,为化解系统财务挂账和金融债务问题打下基础。经过努力,贵州、辽宁、广西、海南等省区历史债务化解工作已基本获得解决,山东省社系统挂账化解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即将全面落实。系统债务化解工作形成由点到面、多地开花的趋势,为系统更大范围解决历史债务问题探索了经验做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严控系统合作金融工作风险。在强化基础工作、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推进系统涉农金融业务数据统计工作,指导系统防控金融风险。配合银监会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工作、参与起草《关于部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违规经营风险提示的通知》,完成联合发文。参与国家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配合银监会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工作。
四、从加强考核和监管入手,社有资产监管工作推出新举措
(一)改进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研究制定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评价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对中国供销集团对其出资企业的考核办法补充规定提出意见,进一步完善中国供销集团对成员企业的考核。做好中国供销集团及其出资企业负责人年薪核定工作,核定中国供销集团上缴资本收益。
(二)规范重大事项审批。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能,从重大事项审批的角度加强对中国供销集团重大事项管控,维护总社出资人权益。审核中国供销集团出资企业IPO上市,引入第二轮战略投资者,收购、改制重组工作,经营者受让小股东股权等企业重大事项,加强重大事项监管,推进社有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维护总社出资人权益。
(三)强化风险管控。研究中国供销集团重大风险处置事宜,并针对审计披露的风险事项,向中国供销集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供销集团做好风险排查工作。认真落实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指导中国供销集团出台全面预算实施细则,审核中国供销集团2017年度全面预算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社有企业的风险管控。
五、从提升工作水平入手,常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修订《总社培训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规范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认真完成系统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2017年全系统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070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利润总额44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资产总额1519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所有者权益414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做好总社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决算及信息公开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总社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总社2016年度决算获得财政部中央部门决算评比第四名,总社1—9月预算执行情况在中央147个部门中排名第八。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供稿 富尔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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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