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请结合云南省实际谈谈如何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王椿元: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云南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务实举措,组织《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省委高位推动。《意见》出台后,按照云南省委要求,省委办公厅批办由省财政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巡视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配合,认真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抓紧研究制定云南省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及时向省政府汇报。省财政厅于2月22日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措施的报告》向省政府报告了财政部工作会议情况、主要精神要求及省财政厅贯彻落实措施。
三是厅党组全面部署。2月24日,省财政厅召开2023年第8次党组(扩大)会议,对落实《意见》和财政部会议精神进行了研究部署。研究明确开展学习宣传、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以“五个一”举措(厅党组深入研究一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一次、全省财政系统动员部署一次、开展专题培训一次、起草一个贯彻落实 《意见》实施方案)抓工作落实。
四是及时开展学习宣传。2月底前,已通过厅党组会议学习,利用厅门户网站、“云南财政”微信公众号及《云南财政》刊物等宣传载体,对《意见》、财政部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宣传,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是强化工作保障。3月1日,组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意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3月9日,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方案》。明确厅内各处室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保障财会监督工作任务有章可循、有力有效开展。
六是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专题学习。3月27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财会监督专题进行集中学习。厅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意见》及财政部负责人答记者问、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财政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职能定位,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举措,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七是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专题动员部署会。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3月28日,云南省财政厅就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召开了动员部署会。把全省财会监督队伍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将《意见》精神转化为引领财会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八是召开厅务会,统筹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和加强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及厅内部分工方案,抓好工作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和贯通融合。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制定云南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为《意见》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全省财政财务会计人员吃透《意见》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组织一系列专题培训,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聚焦新时代财会监督重点工作任务,将贯彻落实《意见》与财政部开展的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及云南省委开展的“清廉云南”建设行动一体统筹推进,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开创云南财会监督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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