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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广西:加快财政政策赋能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24期 2024/01/02

加快财政政策赋能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2023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财政政策赋能,助力形成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取得了较好成效。桂林市持续推进国家级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桂林市灌阳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加快推动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自治区财政累计筹措83.37亿元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聚焦城市更新,全力支持宜居城市建设


城市是区域经济发展的要素集聚平台和重要发展引擎,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具有重要辐射与带动作用,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自治区财政厅紧紧抓住宜居城市建设这个牛鼻子,统筹资源助力城市更新行动。


一是着力夯实城市发展基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争取3.55亿元支持城市以及县城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争取6.86亿元支持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会同自治区发改委积极指导市县摸清排水防涝设施、天然气管道老化改造等项目的支持需求,提前谋划并建立项目储备库,综合考虑项目前期手续完整性和实施可行性,统筹安排项目实施时序;积极向中央申报增发国债项目,全力争取国家对广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的支持,指导各地强化统筹实施,将县城排水设施建设改造与洪涝灾后恢复重建、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优化各类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安排,避免出现反复开挖等“马路拉链”“遍地开花”现象。


二是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44.22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与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协同,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实现“住有所居”的美好向往。通过一般债券资金9.73亿元,支持整治改造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并奖励2022年度的50个改造里程长、整治效果好、文化特色彰显、长效机制完善,获评为精品城市背街小巷的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打造“路平水畅、墙美线齐、灯明街净、城绿巷通、文明有序”的城市背街小巷。


三是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桂林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并将在3年期内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1亿元,为桂林市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奠定坚实基础。自治区财政下达桂林市2023年度中央补助资金2.4亿元,并强化对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大项目跟踪监控力度,持续督促加快海绵城市项目进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优化资金支付流程,多措并举切实提升资金拨付效率,管好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完善项目建设的管理目标,做好项目预算绩效的运行监控和评价,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围绕乡村振兴,加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是互促互进关系,乡村振兴需要城乡资源要素的流动互通,城乡融合发展亦需要乡村振兴行动支持。自治区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乡村振兴行动中针对人居环境这一短板和弱项发力,着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平衡发展。


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筹措中央和自治区本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4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3946户,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持续通过直达资金系统监测督促各市县资金支出进度,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提前实现全部竣工,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广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在全国排名靠前。


二是大力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围绕《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下达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4亿元,支持相关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厕所改造工程、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程。聚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7.77亿元,支持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56%,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较“十三五”期末(44.83%)提高了约11个百分点,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4个百分点,广西成为全国第七个、西部地区第二个完成“市—县—镇”三级污水处理体系构建的省区。


三是有序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积极筹措0.18亿元推动全区42个在役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生活垃圾渗滤液削减工作,实现生活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推进全区25个试点市县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下达0.73亿元用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促进垃圾处置能力提升,并支持“十四五”期间PPP模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加快城乡融合,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在于通过城与乡的良性互动实现互融互促,形成城乡共同繁荣的发展格局。自治区财政厅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力促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一是统筹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统筹0.19亿元资金支持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完善提升项目,不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安排建筑节能项目0.4亿元支持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项目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县项目,促进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提升,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节能减排,支持重点关键建筑节能技术示范推广和改造升级;安排资金0.8亿元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补助,改善老旧小区多层无电梯既有住宅居民居住条件,解决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二是分批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58亿元,支持加快县乡村商贸流通改造升级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贯通畅达。争取中央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补助资金0.9亿元,用于支持相关地区建成“布局结构合理、网络支撑有力、物流配送顺畅、运转高效安全”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联合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各县对县域商业发展现状进行摸底,确定202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明确重点支持内容,作为财政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联合自治区商务厅出台《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是分类促进传统村落连片保护利用。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突出文化内涵、民族特色和地方差异等关键因素,支持三江侗族自治县在竞争性评审中成功入选国家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下达中央补助资金0.82亿元支持灌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和三江侗族自治县开展传统村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维修改造、传统村落宣传推广等项目,进一步激活历史文化底蕴,焕发古村价值魅力,助力广西打造一批体现“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地域特色的示范片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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