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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五措并举”加快推进财税改革

时间:2023-04-03
作者: 高磊
来源:《中国财政》2023年第05期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把财税改革作为“突破口”,强化问题导向、突出系统治理,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始终坚持把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作为强化预算约束、实施有效监督、规范政府行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改革举措。

一是完善综合预算体系。2016年起,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将“四本预算”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自2014年起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全市动用6.7亿元、补充17.9亿元,充分发挥了“蓄水池”作用。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高质量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强对中期财政运行的分析研究,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制定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每年度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各部门(单位)均能在法定时限、规定位置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得到提升。

三是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2014年,市级单列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适当调整车辆燃修费定额标准和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比例;2019年,进一步调整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2022年起,市直将之前据实测算的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福利费等整合纳入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并相应调整定额标准,由部门(单位)统筹支出,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度和节约资金的积     极性。

四是硬化预算约束。从2015年起,除救济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再出台当年增支政策;必须出台的,通过依法调整预算或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加强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问题,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2022年,出台市直预算调剂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直预算调剂,强化预算约束。

(二)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激励作用,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高质量发展的积  极性。

一是启动市以下收入划分改革。结合营改增改革,科学理顺市以下收入划分,将不属于省级收入的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全部下划县级,实行中央和县级5:5分享。进一步健全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逐步调整完善旅游经济开发区和徂汶景区财政体制。加强调研分析,研究拟定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关系。

二是开展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先后出台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交通运输、应急救援等领域的改革意见,进一步理顺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分级支出保障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三是强化转移支付管理。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新设立专项资金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批准。有效控制专项资金规模,对国家和省、市有明确要求确需加大投入的,新增支出主要通过调整现有专项资金解决。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出台若干财政政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深入落实税制改革要求。密切关注上级税收改革动态,结合实际抓好推进,确保税制改革落实落地。

一是圆满完成营改增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并逐步实现全覆盖。

二是积极推进其他税改革。扎实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2016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经测算,平均税费负担率为4.6%,基本实现了税费平移。积极推进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牵头建立由财政、税务、环保、水利、住建、自来水公司等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平稳运行。

三是继续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市政府出台深化税收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以整合部门力量、强化协税护税为核心,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共享、社区综合治税,进一步提高征管效率。

四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并制定政府性收费目录清单、减税降费政策指南等手册,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等活动,最大限度惠企利民。2022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88.4亿元。特别是积极筹措调度资金,全力以赴支持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呈现出小微企业受惠范围广、大中型企业退税额度大、受惠企业享受政策快的特点,政策红利迅速直达市场主体,为更好地“放水养鱼”、涵养税源奠定了基础。

(四)狠抓支出管理改革。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有限财力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压减结转结余资金。自2013年起,定期对结转结余资金拉出清单,采取分类压减措施,努力盘活财政资金存量。2015年,建立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当年未支出的市级资金,最迟于12月20日收回总预算,需继续安排的支出项目,列入下年度预算。强化源头控制,规范审批流程,全面清理财政暂付款规模,最大限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二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出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制定了部门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出国经费以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等多项制度,组织开展“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专项行动,大力压减行政运行成本。2022年,全市一般性支出较上年下降10.1%,其中“三公”经费下降12.1%,腾出更多财力保民生、促发展。

三是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全省率先出台整合意见等制度性文件,2019年以来,按照“能整则整、应整尽整”原则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乡村振兴。2020年,对市级产业、环保、教育和科技领域的全部既有专项资金进行系统梳理,整合设立产业发展、环境保护、教育发展、科技创新四大专项资金,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握指成拳”办大事。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始终把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2017年以来,全市民生支出累计1936.6亿元,占比稳定在80%左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基本公共卫生等政策逐年提标扩围,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仅2022年市财政就下达县级税收返还及各类转移支付194.6亿元,帮助基层缓解收支矛盾;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2022年全市直达资金规模达到110亿元,直接惠及企业843家、群众854万人次。另外,还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重点事业      发展。

(五)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市局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成立预算绩效管理科,各县市区也积极克服编制局限,通过设立绩效评价中心或者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形式,组建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了工作推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多个绩效管理办法,发布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信息公开等管理办法,构建起“1+2+6+N”的核心制度框架。特别是狠抓源头管控,在省内率先建立预算绩效指标库,变绩效指标设置由“填空题”为“选择题”,解决了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目标不会“编”、“编”不准等问题。出台《泰安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在全省率先将绩效管理环节、各方职责等内容融会贯通形成体系,打造了“拿来即用、随用随量”的“工作标尺”。强化工作考核,印发县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县级财政部门的工作积极性。2019年起,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考核等次、工作人员优秀等次比例挂钩,极大提升了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作者单位: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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