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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拓惠企利民新路径 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11-30
作者: 江苏省财政厅
来源:原载《中国财政》2022年第22期

开拓惠企利民新路径

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财政厅



近年来,江苏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工作方法,发挥财政职能,围绕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统筹设立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以下简称“普惠金融基金”),搭建“财政 + 金融”政策协同平台,通过与省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专项贷款产品,财政发挥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普惠金融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小微、科技、“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企业减负纾困、健康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担当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金融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切实解决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中央有关会议、文件对此也多次作出部署,明确发展普惠金融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江苏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财政部有力指导下,扎实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牢记初心使命,把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放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二是积极创新,准确把握普惠金融内涵,提升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三农”、“双碳”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作为主要支持对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这些重点领域上来,加快补齐金融服务短板,切实降低广大市场主体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提升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三是主动作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加快完善财政奖励、补贴、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增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引导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 努力形成政府扶持有方、金融支持有力、企业融资有效的良好局面。




创新政策工具,提升财政对金融资源的引导力和综合效用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推动政府、银行、担保等多方合作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聚力增效,江苏整合省级政银合作产品,设立普惠金融基金,通过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整合、政策集成与资源集聚,“三重叠加”发挥乘数效应,引导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流向实体经济。在充分总结江苏“小微创业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普惠金融基金按照“1+N”的运作模式,设一个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在基金项下按照支持领域和行业分类设立多个专项贷款子产品。各产品如发生不良贷款,由资金池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一)整合资金。普惠金融基金改变了以往政银合作产品与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一对一”设立模式,将原分散在各政银合作产品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整合为一个资金池,避免多个资金池造成的资源分散和效率损耗。资金池分省级风险补偿基金、市(县)级风险补偿基金管理,省与市(县)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工作。


(二)集成政策。普惠金融基金集成了财政、货币信贷、产业发展等政策资源,搭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平台,财政、货币政策协同配合引导信贷资金流向,财政、行业发展政策协调联动为企业融资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汇聚资源。普惠金融基金汇聚了小微、“三农”、科技、环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资源,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机构资源,以及金融、工信、科技、农业等政策资源。强化资源共建共享,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形成资源集聚效应。




优化产品设计,提升普惠金融政策方向的精准性和支持能力



为确保有限的信贷资金能够精准流向实体经济,服务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江苏着力优化产品设计,确立了普惠金融基金子产品设立、管理的主要原则,提升了普惠金融政策方向的精准性和支持能力。


(一)明确设立导向。普惠金融基金子产品的设立,以精准破解实体经济融资痛点、难点、堵点,惠及广大市场主体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优良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首贷企业。注重优化子产品种类和结构,原则上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仅设立一个子产品,避免产品支持范围交叉重叠的问题。


(二)规范设立流程。子产品的设立由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厅设立,成熟一个、设立一个,优先支持小微、科技、“三农”等领域。按照格式标准化、内容规范化的思路, 会同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制定子产品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合作协议等制度文件,明确支持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责任分担和风险控制等要素,确保产品能够落地执行。


(三)优选合作机构。按照公开、自愿、竞争、择优原则,公开发布合作金融机构申报通知,金融机构自主申报,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申报单位的机构实力、经营业绩、普惠金融服务经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入围机构名单。子产品合作金融机构范围广泛,有利于发挥机构之间的比较优势,实现错位发展,更加充分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统一信息平台,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运作效率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普惠金融赋能,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江苏财政组织开发建设了“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对普惠金融基金政策及子产品信息发布、企业申请贷款、银企融资对接、逾期贷款备案、统计风险补偿资金拨付和追偿资金返还情况等进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一)企业申请快捷。企业登录服务平台即可查阅普惠金融基金项下已经推出的子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贷款对象、申请条件、合作银行等。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产品,完成服务平台注册,即可提交贷款申请,等待合作银行对接。申请贷款犹如网上购物一样便捷。


(二)银企对接高效。企业发出贷款申请后,合作银行可即时在服务平台查看企业需求,有效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银行根据企业注册信息与企业联系对接,自主开展信贷业务。


(三)统计数据实时。服务平台实现了普惠金融基金融资数据实时统计分析,既能够从子产品、合作机构、地区分布等多个维度统计融资数据,又能够以数字、表格、图形等多种形式展示,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有益参考。


(四)风险管控精准。服务平台实现了子产品投放、信贷额度管理、合作机构管理、不良贷款率管控和风险补偿率管控等功能。通过实时监测关键指标值,如临近政策规定的上限值将推送预警信息,必要时可暂停新业务开展,极大提升财政部门对普惠金融基金运营的管控能力,保障普惠金融基金平稳可持续运行。




聚焦重点领域,提升金融支小支科支农的普惠性和实际成效



2021年,聚焦支小、支科、支农,在普惠金融基金项下首期推出“小微贷”“苏科贷”“苏信贷”“苏农贷”等四个子产品,并于2021年10月在服务平台上线投放贷款。2022年,上线“苏服贷”“环保贷”“苏贸贷”等产品,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环保项目、外贸企业融资纾困、恢复发展。截至2022年9月底,“小微贷”等7个产品已累计投放优惠贷款1213亿元,实际成效初步显现。


(一)支持对象广。在服务小微企业的基础上,对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环保项目、外贸企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定制化、差异化、个性化的政策支持。截至9 月底,支持企业数量达到32325家。


(二)贷款利率低。各产品贷款利率均不超过LPR+100个基点,不同产品间略有差异,并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利率标准。除贷款利息外,银行不另外收取保证金、融资手续费等任何其他费用。目前平均贷款利率为4.23%,显著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三)贷款门槛低。“小微贷”实行“两无四有”的贷款条件,企业无需抵押、质押,仅需满足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有稳定的现金流、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有正常的纳税记录等条件即可申请贷款。“苏科贷”“苏信贷”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苏农贷”可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订单、仓单、保单等贷款抵押。目前已投放的贷款中绝大部分是信用贷款,首贷占比约20%。


(四)贷款额度高。“小微贷”“苏农贷”支持主体单户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考虑到科技型企业、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环保项目、外贸企业的需求情况,对于“苏科贷”“苏信贷”“环保贷”“苏贸贷”支持企业,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00万元。


(五)分险机制优。普惠金融基金最高可提供80% 的贷款风险补偿。“小微贷”还引入融资担保机构“见贷即担”,由财政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 贴,不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免除反担保措施。融资担保机构按国家政策规定向再担保机构申请责任分担。融资担保机构、银行、普惠金融基金、再担保机构按1:2:3:4的比例承担贷款风险。


图片(六)部门协同强。财政与发改、科技、工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密切协作,由业务主管部门明确支持对象标准或组建相关产品企业库,实行白名单管理,对行业重点企业给予精准信贷支持。各部门共同对合作金融机构进行考核,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严格遵守普惠金融基金管理规定,完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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