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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2-06-23
作者: 张伟|刘佳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11期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时期。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发展环境面临新变化,在立足包头产业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基础上,如何承接国家、自治区战略和产业发展,如何建设“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如何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需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五个方面全面发力,提质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以高效有为的财政工作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包头市经济发展呈现企稳回升态势,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但考虑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不确定性、大宗商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等因素影响,包头市经济回稳的基础尚不牢固。“十四五”期间,包头市财政形势仍将面临财政收入总量相对较小、刚性支出需求增加、政府债务化解任务重的多重压力,虽然风险总体可控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包头市作为老工业城市,“能耗双控”压力大,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任务艰巨,城市市政管网、道路等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治理负担和社会负担都较重,近年来先后接收中央、自治区企业剥离办社会教育、医疗、公安等各类机构人员,实施“三供一业”改造,加大了“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债务付息、弥补企业养老金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全市大部分旗县区的财政运行仍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为此,包头市需要持续优化“双招双引”结构,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全力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新增长极,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聚焦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打破支出固化格局,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支持财源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市“四基地两中心一高地一体系”发展定位,全力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培育引进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构筑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源结构,实现财政收入增幅与质量双提升。以产业基金和专项奖励等为抓手,支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山北地区加快发展,支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物流园区等开放平台和满都拉陆路口岸等开放载体,促进服务业发展壮大。积极落实、调整各类财税补贴政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金融中心。积极探索城市更新及城市管理多元投入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通过做大做强做优政府投资基金,运用好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上市奖补等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倍数效应,支持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聚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聚焦预算执行管理,实现财政资源有效配置。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稳岗、职业培训,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兑现涉企优惠政策,助力企业更好发展。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部门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重点专项资金支出,挤出资金着力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严格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建立常态化直达机制,完善直达资金使用机制,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实现财政资源与政策目标有效配置。建立预算执行奖惩考核机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聚焦预算标准建设,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坚持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的原则,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部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划分为8类13档,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划分为通用定额和专用定额标准。同时,要求各部门科学制定部门内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统一完整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动实现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出效益、用在实处、起到实效。

(四)聚焦财政管理改革,提升服务和保障能力。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对《意见》提出的方向目标,进一步完善强化,坚持依法理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对《意见》明确的11个“严禁”、8个“不得”和2个“不再”事项,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对《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拟定改革目标和探索推进方向,以党建引领全局,构建大预算、大国库、大监管、大资产、大综合工作体系,形成财政管理新格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预算管理改革、财政支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市县收入划分体制改革,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升效能。

(五)聚焦财政风险防控,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强化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做实做细政府债务化解方案,通过预算安排、整合资金、盘活资产、债务置换等举措,有序推进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存量。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完善财政收支和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隐患。严禁自行出台超出自身财力的民生政策,涉及增支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投资项目前,严格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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