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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十三五”时期,江西省全南县有8个贫困村退出、4626户15365名贫困人口脱贫。2020年,810人达到了脱贫标准,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4000元的国家脱贫标准,并稳定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发生率降至0,全面完成了减贫任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9年的9538元增加到2020年的10523元,增长10.32%,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南县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撬动金融资本,全面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保障,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财政投入保障情况
(一)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2016—2020年,全南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共计54861.18万元,安排项目527个,其中中央财政8706.88万元,省财政10170.8万元,市财政2634.23万元,县财政13065万元,其他涉农扶贫资金20284.27万元。投向产业扶贫项目14359.0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34727.07万元(其中整村推进17343.21万元),其他扶贫项目5375.1万元。
(二)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截至2021年,已到位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98万元、3951万元。根据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培训班精神,市县配套衔接资金规模不得低于2020年度市县专项扶贫资金配套规模,市县衔接资金最少需配套3200万元(其中市级配套1400万元以上,县级配套1800万元以上),2021年衔接资金总规模10349万元。按中央、省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衔接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比例达50%以上。
存在的问题
脱贫后,需要积极与乡村振兴衔接,协调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全南县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较少。虽然各级财政支农投入逐年增加,但由于农村历史欠账多,投入总量与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相对于工业投入则要少之又少。目前支农项目建设大都采取各级财政共同投入的模式,而财政配套资金不足时,乡镇财政更为困难,部分乡村财力薄弱,历史负债也较多,成为影响政策效应发挥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益不高。项目对应部门只管与本部门有关的事情,同一个项目在各部门之间互不衔接,下达资金重复交叉,缺乏整合。相关支农投入重点不突出,有的按照资金总额平均分配到村级,雨露均沾,资金投入分散,收不到预期效果,村民得不到实惠。
(三)项目与需求不吻合。上级部门制定的项目计划不一定适用于每一个地区,比如高标准农田建设,从勘察到规划编制都由设计单位完成,而设计单位对乡镇的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不了解,导致规划设计内容雷同,不切实际,影响项目产出效益。许多项目建设和支农资金使用,乡镇的自主权太少,导致项目建设水土不服,没有收到预期效果。
(四)项目计划批复和资金指标不同步,资金到位环节多。在拨付上,资金到位相对缓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有时还会出现项目计划资金与实际到位资金不一致的情况,导致项目跨年度实施,加大县乡财政压力。
(五)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指导不够。对支农资金缺乏统一管理,没有真正了解项目的进度、项目的管理决策以及项目真正合理的资金需求,对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不够,造成管理和落实脱节,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比如,如何指导乡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如何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项目要怎样才能投得准以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缺口大,要怎么去寻找解决的措施等等。
(六)资金筹措压力大。全南是一个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县,脱贫人口基数大,乡村振兴资金需求大,县财政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筹集方面存在巨大压力,需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辟融资渠道,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形成集聚效应,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意见与建议
一是优先保障农业农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应加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提高衔接资金用于村集体产业项目比例达到50%以上,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是多渠道筹集乡村振兴资金。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土地出让收益长期以来是“取之于农、用之于城”,要配合有关部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分阶段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结合实际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实施:一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50%以上计算,若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8%的,则按不低于土地收入8%计提;二是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逐步达到10%以上计提。总体上要实现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推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特别是积极稳妥扩大“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涉农小额信贷规模,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产业发展,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内生动力。
三是债券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特别是推进水利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农村道路等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固根本的项目。
四是激活民间资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探索在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股改,引进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村集体经济建设,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五是强化乡村振兴软环境的财政政策支撑。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力度,完善乡村振兴“引才”“育才”“用才”的财政扶持机制,提高乡村人才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支持打造良好的乡村生态环境和人才成长的良好发展空间,为引进人才创造舒适的生活创业环境,为返乡创业人士、外来产业发展项目等创造便利条件和财政政策支撑。
六是强化制度管控。健全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收支、现金管理等各项财经制度要严格管控,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规范化水平,确保支出科学、合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机制。推行村级财务一年一审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杜绝村级“小金库”行为,及时处置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实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提高村级经济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村干部廉政教育。通过廉政讲座、法制宣传等方式,强化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同时依法依规清理、化解村级债务,坚决遏制村级债务的增加和蔓延。
(作者单位:江西省全南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 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