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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奋力跑好乡村振兴开局“第一棒”

2022/03/14



2021年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起步之年。放眼荆楚大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步履坚定、铿锵有力,湖北省财政厅奋力跑好开局“第一棒”,按照中央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充分履行财政职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有力地推动了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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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峡谷中的桥梁架起乡村振兴之路


巩固提升,财政投入资金只增不减


2022年2月7日,大雪纷飞,湖北省财政厅驻五峰县渔洋关镇南河村工作队3名队员一大早就来到村委会办公室,向村委会班子成员送上新年祝福:“虎年第一场雪为今年农业生产博得好彩头。我们要不断巩固南河村的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2015年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工作队6年驻村帮扶,使村里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村集体经济收入从基本没有到2021年的27.2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万元。2021年,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工作队一如既往坚守岗位,接续奋斗,制定南河村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全年落实帮扶项目8个,投入资金230万元,对南河村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公共事业、基础公共服务等进行再提升。


同时,湖北省财政厅履行五峰县定点帮扶责任,组织协调10家定点帮扶单位和2个区域协作地区,加大对五峰县的资金、项目、贷款等支持力度。全年共落实帮扶项目66个,到位资金、贷款52.23亿元,销售农副产品770余万元,捐赠400余万元。


五峰县只是湖北省财政厅做好全省帮扶的一个缩影。5年过渡期,湖北省财政厅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四个不摘”总要求。厅党组书记、厅长、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龙正才要求,按照“稳定、巩固、提升、优化”的原则,对脱贫攻坚期财政支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工作机制、政策举措等从脱贫攻坚全面转向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过渡期开局首年,25个省级财政主要支持衔接政策密集出台。2021年,湖北省财政厅配合出台《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印发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全面履行部门职责,不断提升财政支持能力。同时,结合脱贫地区的形势变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逐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制定印发《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办法,从资金管理、统筹整合、绩效评价、监督管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等多维度全方位构建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过渡期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


2021年,湖北省各级财政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57亿元,比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多出近6亿元,做到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全年实施衔接资金项目约2.7万个,其中支持发展农作物种植面积109.6万亩、畜牧养殖31.78万头、新建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面积122.69万平方米、新建及改扩建交通道路里程5221.61公里、建设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342处。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2835.37元,较上年增长32.81%。


聚焦产业,为乡村振兴培育“造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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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鱼跃龙门”


走进枝江市董市镇曹店村“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五口虾塘整齐划一,颇为壮观。立春后,基地负责人龙坤林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养殖。曹店村利用60万元财政资金一举盘活闲置资源,将这片水域改造升级,建成标准化养殖水面,采取村集体入股的方式对外进行发包,每年村集体可以增加收入约20万元左右,彻底从负债村变为富裕村。


产业兴,乡村兴。湖北省财政厅抓住乡村振兴牛鼻子,将财政衔接资金聚焦产业发展,增强乡村发展后劲,增加农民收入。2021年,湖北省财政厅出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安排的中央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后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末,不得低于70%。规定28个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50%以上要优先用于产业项目,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5年内,省级财政每年统筹1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支持打造优质稻米、生猪、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蔬菜(食用菌、莲、魔芋)、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菜籽油、柑橘、道地药材等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


为了增强优势特色产业实力,提高效率,做大农民利益“蛋糕”,湖北省财政厅持续推进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省级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责任、管理”五到县,指导脱贫县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强化正面清单引领,负面清单管理。省级在安排纳入整合范围的16项中央资金时,继续向脱贫县倾斜,支持补齐各项短板弱项,重点支持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2021年,28个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168.72亿元,支持项目12.63万个。


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益,鼓励脱贫县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向37个脱贫县共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2.74亿元,为1396.4万户次农户给予保费补贴。


保障民生,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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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民居村落宜居宜游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最终的目的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湖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1年,重点支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并积极配合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部门做好政策调整优化。


为了截断贫困代际传递,2021年,省级筹措资金77亿元,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各地做好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维持农村地区校舍安全、加大对特岗教师人员经费的保障力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筹措资金18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支持地方消除城镇“大班额”,加强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等。


为了防止脱贫户与边缘监测户因病返贫,2021年,湖北省财政筹集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10亿元,会同省医保局统筹做好脱贫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医疗待遇保障工作,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省财政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6亿元,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为了方便贫困群众就近就医,省财政筹集资金19亿元,支持脱贫地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2021年8月12日,随州市随县柳林镇遭遇极端强降雨,并引发山洪灾害,造成当地出现C级危房330户、D级危房438户,各级财政部门特事特办,在极短的时间里完成重建与改建任务,让受灾户住上新房过年。2021年,省财政共筹措中央和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37亿元,支持完成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7411户,保障全省农村低收入群体和自然灾毁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筹措资金2.8亿元,支持农村饮水提标升级,落实农村饮水工程养护经费。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实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项目51个,完成投资20.4亿元,改善供水人口284万人。


同时,财政不遗余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支持市县精准帮扶保障兜底。2021年,省财政筹措就业资金33亿元,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工作;筹措社会救助资金11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民生有了保障,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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