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实践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井冈山:整合资金助脱贫 聚焦民生促实效

2021/12/09

2017年2月,井冈山市正式宣布在全国率先脱贫“摘帽”。成功实现脱贫摘帽后,井冈山继续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原则,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努力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继续探索经验、作出示范。截至2019年底,井冈山市实现累计脱贫4776户17327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3.8%降至0.055%,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2600元增长至8900元。面对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财政部门通过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最关键、最急需的行业领域,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 夯实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谋划,整合涉农资金助推脱贫攻坚。为配合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谋划,加大对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2016—2020年,全市共统筹整合中央、省、市、县四级涉农扶贫资金12.30亿元。中央、省、市、县四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力度不减,每年用于扶贫方面的投入规模均超过4亿元,确保了全市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安居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扶贫等十大脱贫攻坚项目的顺利实施,为顺利脱贫摘帽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财政部门充分利用省、市、县安排的财政惠农信贷通风险补偿金、产业扶贫信贷通资金等政策性资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对有产业发展需求而又存在资金困难的贫困户、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及符合贷款政策的一般农户提供产业贷款、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等,每年撬动金融机构贷款、贴息2—2.5亿元,有效解决了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二是开源节流,筹措各项资金提高民生福祉。为确保贫困群众遇困不返贫、遇病不返贫、遇灾不返贫,财政部门在收入匮乏、财政收支压力大的情况下,每年依然从景区门票总收入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各提取10%,并整合三联单位援建资金、社会各界爱心捐款和其他资金设立爱心扶贫基金,2016—2020年,共筹集各项爱心扶贫资金18500余万元专项用于政府为贫困户代缴新农合、新农保、医疗附加险以及教育帮扶、就业帮扶、产业帮扶等方面扶贫支出。另外,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2800万元纳入扶贫整合方案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项目,脱贫攻坚以来市本级财政累计筹集各项资金近2.5亿元用于全山美丽农村建设、垃圾处理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筑牢了防贫防线,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创新举措,多方齐帮共扶争资金谋发展。为缓解社会经济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市财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争取社会各界资金支持。一方面通过与“三联”单位如江西铜业集团、江苏张家港市、福建福清市、东部战区等友好城市、单位积极对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脱贫攻坚以来共争取“三联”单位各类援建设项目与资金近3亿元,汇聚了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另一方面,用好用足上级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404万元和各项政策性银行贷款10.635亿元用于全市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


聚焦资产收益扶贫 确保贫困群众持续受益

一是聚焦产业发展,让有能力的扶起来,实现户户有产业。脱贫攻坚,产业为根,只有壮大乡村产业,才能实现稳定脱贫、持续脱贫。财政部门坚持将财政资金向产业发展倾斜,助推富民产业发展,努力实现“一户一块茶园、一户一块竹林、一户一块果园、一户一人务工”,确保家家有一个致富产业,户户有一份稳定的产业收入。市财政坚持每年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5000余万元,鼓励广大群众大力发展茶竹果致富产业,解决群众发展产业动力不足问题。同时为群众发展富民产业购买产业保险,解决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风险问题。积极撬动金融机构贷款,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贴息贷款,解决群众发展产业缺资金的问题。

二是聚焦资产收益,让扶不了的带起来,实现个个有收益。针对部分贫困群众缺乏劳动能力、难以自我发展的实际,市政府要求所有享受政府产业奖补政策的项目,都必须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投资入股或解决贫困户就业挂钩,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占10%以上的股份,并引导贫困群众将产业扶持资金以及土地、住房等资产入股合作社、农业企业,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产业增收项目,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如茅坪乡神山村因地制宜确定了以茶、竹、果(黄桃)为主的特色产业,探索发展“本土返乡创业能人引领+基地合作社示范带动+贫困户优先+户户参与”“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经营模式,由村民自愿以土地、资金或投劳入股合作社,通过市、县、乡产业扶持资金、部门筹集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方式为贫困户筹集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合作社,每年按照不低于15%的分红,确保贫困群众收入可持续。

三是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实现乡村变景区。为不断改善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财政不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2016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2.65亿元,全面完善农村通村组公路、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让全山所有群众实现了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的美好愿景。同时,把有发展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前景的村庄列为美丽乡村建设精品点,按照每个村300万元的标准,全面完善村庄污水处理、旅游公厕、停车场等配套建设,并对村庄环境和品位进行整体提升。积极引导贫困户以资金、土地、房屋等入股企业,共享发展的红利,努力构建“景村融合、处处是景”的全域旅游格局,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步伐。

四是“金融+扶贫”实现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为探索金融产业扶贫的新路子,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通过组织贫困农户以入股的方式参与地方金融机构、农业合作社资本经营,以实现贫困户持续增收。为了让无力无业的红卡户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按照《关于印发井冈山金融产业扶贫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在贫困户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定了1505户红卡户作为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的扶持对象,并由市财政将政府扶持的每户红卡户1万元产业帮扶资金入股井冈山市惠农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按年收益15%对贫困户分红。再由市惠农宝代贫困户将产业帮扶资金投资入股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照经营收益情况对市惠农宝公司分红,年分红收益不足15%部分由市财政兜底解决。另外,对全山2807户蓝卡户市财政按每户5000元产业帮扶资金入股当地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或自营发展致富产业。入股专业合作社的蓝卡户都与合作社签订了入股协议,合作社承诺年收益按不少于股本金的10%以上的比率进行分红。确保了入股金融产业扶贫的贫困户户均年增收1500元以上,入股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户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


强化资金监管 提升脱贫攻坚资金绩效

一是加强对资金的全程监管。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严肃财经纪律,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先后制定出台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各项脱贫攻坚资金的监管。从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资金绩效方面实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事前做好扶贫项目的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对所有的新农村建设点项目及其他超过30万元的扶贫项目进行财政评审,事中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推进,事后联合扶贫办、审计部门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同时定期不定期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全市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同时村级也出台了具体的资金监管措施,如坝上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资金使用、工程进度、项目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在阳光下操作。每一个项目都由理事会成员对资金明细账单和建设成果进行审核,做到村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确保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用在老百姓身上。同时在“五老人员”(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离退休老同志)中推选成立村庄整治理事会,强化对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全面实施资金绩效管理。加强各类资金绩效管理,通过科学设立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并将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管理工作始终。如2019年市财政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涉农整合资金中的村庄整治项目开展了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加强对资金的绩效管理,将资金的安排使用与资金使用绩效直接挂钩,并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政府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效益,让每一分脱贫攻坚投入都给贫困群众带来实惠。

三是实行动态监控机制,严格财政监督。全面推动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机制,对各类资金实行全流程、逐环节、链条式追踪,全面了解掌握资金的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把加强资金财政监督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地和项目资金监管,不断强化财政监督,完善制度机制,促进财政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责任编辑  雷艳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