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开创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城乡居民生活得到不断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丰硕成果。宁夏财政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实施了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了民族之间团结共荣。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制度成效显著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特别是从2000年起,设立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逐步建立了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保障能力,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中央财政安排宁夏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从2000年的1.6亿元,逐年增长到了2018年的45.8亿元,累计达到340亿元,年均增长了20%,充分体现出中央财政对民族地区的倾斜支持,为促进宁夏各级财政平稳运行、支持民族政策落实、确保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自治区财政统筹中央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因素,逐步完善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有效提升了基层财政财力水平,推动少数民族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民族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发展,始终坚持优先发展、重点支持民族教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自治区人大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这是自治区第一部关于民族问题的地方性法规。经过60年的持续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有了较大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明显,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稳步增长,民族团结教育广泛开展且富有特色,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改善。截至2017年底,宁夏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总人数为147.2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64.1万人,占43.53%;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86.0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41.39万人,占48.1%。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全区各级财政积极统筹财政资金,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加大对教育领域,包括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2017年全区财政教育支出达到170.65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2.43%,增长10%。在支持民族基础教育发展上,宁夏执行“同标普惠保障、适度倾斜支持”的政策,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对各个学段各类学校,自治区各级财政在各项政策落实及项目资金分配过程中,在对象上不分民族全部执行统一标准财政补助政策,在地域上区分山川确定资金分级负担比例和政策覆盖面,由此体现对民族聚居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学前教育阶段,大力支持全区新建、改建或增设幼儿园,确保全区常驻人口规模超过1500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全面改薄、营养改善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等项目资金分配给予倾斜,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中南部地区11个县(区),惠及26.67万名学生。在此基础上,通过部分专项资金适当实施特殊政策,自2001年起,自治区财政投入专项资金先后支持实施了两期“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项目,有效提升了回民中小学软硬件建设水平。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持续支持,有效改善了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条件现代化水平,推进了“民族骨干中小学校提质创优行动计划”、民族中小学校教师跟岗实践培训计划、“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的顺利实施,自治区民族教育整体呈现出良好态势。
民族医疗卫生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全区各级财政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一核心,全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2017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98亿元,是2008年的5.7倍,年均增幅21.4%,与全国同比增幅高3个百分点。
一是坚持将医疗保障作为医改“保基本”的落脚点,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7年的502元。同时,建立动态筹资机制,并随着人均收入的增长而不断提高。从2015年开始,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统筹管理层次提高到自治区统筹,实行调剂金制度。二是从基本建设、设备配置、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实现“强基层”的医改目标。目前,自治区已基本完成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拥有B超机、X光机、生化分析仪等基本的诊疗设备,村卫生室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且逐步加大大专学历乡村医生的配备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引导和鼓励各地级市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三是在“建机制”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对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妇幼保健院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全额工资、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公立医院按照“发展靠政府,运行靠自身”的改革思路,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将原有的基本支出补助改为定项补助,切实担负起公立医院发展建设的投入责任。除此以外,自治区还持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09年人均15元提高到2018年人均55元,同时,还开展了城乡居民普惠性体检项目、10—12岁儿童免费接种麻腮风疫苗项目、妇幼健康行动计划项目和城市饮用水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等,将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民生项目向城乡居民进行不间断提供。同时,设立了中医药回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与中央支持自治区的中医药回医药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重点支持中医药回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民族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文化工作方针政策,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推进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全区各级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实施了一系列重点民族文化建设工程,不断完善了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了自治区“文化强区”战略实施。
一是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国家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强区”的战略部署,2016年自治区财政厅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仅2016—2018年,财政支持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能力建设的资金就达到8.2亿元,有力支持了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转,促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二是深入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按照“七个一”标准,扎实推进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1.5亿元,完成了606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现了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为贫困地区文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积累了新经验,走出了一条文化扶贫、文化脱贫的新路径,激发了乡村文化发展繁荣的内生动力。三是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10年以来,共安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4.5亿元,大力支持自治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广电网络资源融合和智能化建设及支持文化创意体育健身休闲产业。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强化
作为民族地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宁夏工作全局中始终占有重要战略地位。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和睦、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按照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的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把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五个扎实推进”的工作任务之一,为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提高政治站位,从大局出发,大力支持强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一是积极支持民族宗教事务发展。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民族工作调研、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突发性、敏感性等特殊问题。每年对宗教人士进行学历提高教育和集中办班培训,发挥宗教界人士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二是发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对经自治区级宗教团体认定,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备案,持有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证和宗教团体聘任证,在各级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要教职的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改善教职人员生活水平。同时,还安排资金对生活特别困难的阿訇,按规定给予慰问和救助。三是不断丰富民族工作载体。安排奖励经费,积极支持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建设。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1983年至今,已召开了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月”,集中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基本道德规范,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广大群众心中,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族地区和民族群众的关心和温暖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民贸民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求,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财政实施了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积极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健康发展。201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共拨付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资金21亿元,全区共有220家民贸民品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通过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民贸民品企业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使自治区民贸民品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有效繁荣了民族经济,壮大了民族特色产业,加快了贫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 喻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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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